信扫描序列号:s0199
写信日期:1993-02-07
写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
受害日期:1942
受害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
写信人:杨俊秀、杨敬茹
受害人:杨俊秀母亲
类别:强奸、其它(RA、OT)
细节:1942年左右,日军侵占杨俊秀的家乡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日军抢夺家中财产并强奸了其母亲。过了一段时间,日军再次来到家中强奸了其母亲,并将其吊在房梁上用鞭子打,灌凉水等虐待直至昏死过去。
控诉日军摧残我母亲的血腥罪行
我是辽宁省地质矿产局第八地质大队高级工程师杨敬茹。从93年2月3日《文摘报》刊登一则消息“向日本国讨公道”。引起我往事的痛苦回忆。
约在1942年间,日寇侵占了我家乡——河北省曲阳县。一因我大姐杨敬明(原交通部干部现退休)参加八路军,我家是八路军家属。二因我家当时比较富有,[于]是便成了日寇通[缉]掠夺的首要对象。在日寇进城之际,父亲带领五个儿女逃到乡下,由母亲带着我妹妹(现高级工程师)看家,当时认为一个妇女带着孩子,他们不能怎么样。可是一帮日寇由汉奸带路,首先抢光了我家所有金银首饰等贵重财务,然后便对我母亲横加摧残,不可言状。
一天下午日寇又来我家,二话没说,将我小妹从母亲怀中抢过来扔到炕下,扒光我母亲的衣裳……然后吊到房梁上用鞭子打,又灌凉水,将我母亲折磨的昏死过去才罢休。这笔血债一定要日本国偿还。
受害人的女儿
杨俊秀(原309医院军医)
杨敬茹
一九九三年二月七日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石桥子第八地质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