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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3730

信扫描序列号:s3730
写信日期:1992-12-21
写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信中没写
写信人:陈如德
受害人:陈周南(陈如德的父亲)
类别:其它(OT)
细节:看到1992年10月《读者文摘》转载的1992年6月30日《金华日报》李佩玉写的《历史没有忘记–国人向日本要求受害赔偿纪实》一文,我佩服你们的见识,如您们征集签名,我父亲陈周南玉日作战中负伤,我叫陈如德。

 

童增、陈健二同志:
  看到《读者文摘》1992年10月号转载的《金华日报》1992年6月30日李佩钰的《历史没有忘记——国人向日本要求受害赔偿纪实》一文,我深深佩服你们的见识和胆略,并衷心拥护我国政府对民间索赔动向的正确态度。我父亲在百灵庙对日作战中腿部负伤,一直到八十四岁去世伤口都在向外渗流液体,有时生出蛆虫,痛苦异常。索赔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谁也不敢指望能发多少金钱,重要的是通过赔偿,社会承认了父辈们为反击侵略、保卫国家民族付出的牺牲是有它历史的价值的。索赔应该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必须符合国际准则和我国法律。衷心相信你们会克服千难万险获得成功,因为这符合历史潮流和中华民族的心愿,从根本上对日本民族也有好处。
  如果你们征求签名,先父的名字陈周南,曾在旧军队服役,百灵庙对日作战负伤,敌人的机枪子弹从他小腿迎风骨穿过,共九颗,差一点打断。我的名字陈如德,在山东省枣庄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亟盼回复,并颂大安!

山东省枣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陈如德
199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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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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