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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3687

信扫描序列号:s3687
写信日期:1994-03-15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
受害日期:1944-11-13(农历)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
写信人:宋混子
受害人:宋保成(宋混子的父亲)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4年农历11月13日早晨日军到我村把我父亲抓到县城里关押后又送往日本做劳工,日本政府必须赔偿我父亲的损失。备注:信封丢失

 

日侵华民间受害者登记表

年  月  日

19

讨还赔偿

  我父亲叫宋保成,现年24岁。日侵华时公元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农历十一月十三日早晨驻元氏日军到我村(豆于村)把我父亲抓到元氏县城里。
  在公元一九四五年元月二十五日,农历十二月十二日从元氏解送石家庄南兵,公元一九四五年农历一月初六从南兵营解送天津溏沽上船到日本下关下船到北海道煤矿做劳工。
  应赔偿受害损失,按理讲顺天意,合民理,天经地义。要求日本国赔偿损失费三万美元。

讨还人:宋混子
199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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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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