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1 10 月, 2018

s3650

English

信扫描序列号:s3650
写信日期:1996-06
写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受害日期:1943
受害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写信人:唐风
受害人:唐风、王凤英、唐风的女儿
类别:谋杀、其它、劳工(SL、MU、OT)
细节:我原名李勤学现名唐风,在1937年参加革命工作,在1943年由于叛徒告密,地下工作者被日军害死6名,此时我只有公开身份。公开身份五天后即9月25日早晨,日军到我家因为没有抓到我,恼羞成怒用狗咬我妻子王凤英,不满周岁的孩子被日军熏死,日军走时带走我家耕牛等物品。备注:信封丢失

童增先生:
你好,工忙,体健,家福。
你我互不相识,今年四月上旬,突接乡友战友常增溪同志从晋并与交亲信一封,拆阅之后,才知是一件特大的政治信悉(“悉”编辑为“息”),这一信息(向日本国讨公道)使我对你初知和了解,构成了我对你过河的桥梁。我真感到幸运、激动,赞同和支持,为此特去信一封向你感谢和祝贺。
看了常的亲信和中国民间受害者向日本国索赔起诉书的内容和格式,燃起了我对日本帝国主义者法西斯侵略者的深仇大恨,忆起四十年代初战斗的里程,誓要为同我战斗中而牺牲的六位同志,讨还血债并赔偿损失。(我都已写了证明)
在这一事件中,我是其中幸存者之一,也是严重受害者之一,我向你呈上控诉书两份,请一阅,如有欠妥,指出纠正。
你等是为我国亿万人民,民间受害者向日本国讨公道的代(“代”编辑为“带”)头人,合乎国情民意,合情合理,我特别钦佩和赞扬,你等是为中国人民争气,为中华民族争光,为受害者讨还血债与赔偿。会得到我国亿万人民和世界人民赞同和拥护的。
我是从太原等地安置回原籍的这把火,我已经点起活把,而且正在燃烧……。此案如在我国审讯公正话,请能告我出席或列席,我可控诉斥责。坚决作你们的坚强后盾,不获全胜,绝不罢休。
致此
敬礼
并祝体康。

山西省翼城县南梁镇南梁村
唐风(人名章)
年七十九岁
1996年6月16日

中国民间受害者
向日本国索赔起诉书

中国民间受害者
唐风 年七十九岁(人名章)
妻王凤英 年七十六岁(人名章)
山西省翼城县南梁镇南梁村
公元一九九六年六月六日

中国民间受害者
向日本国索赔起诉书

  原告:受害者唐风又名李勤学
被告:日本国政府
起诉案由:日本宪兵,捕我落空,恐吓我妻,神经难控,烧毁衣物,熏死女婴,抢我财物,拉我耕牛之事。
事实和理由:我原名李勤学,现名唐风,男,七十九岁,世居山西省翼城县南梁镇南梁村,于一九三七年四月参加革命工作,一九三八年八月入党,在日寇侵华期间,党批准我搞地下活动,任敌工站工作员。专职从事对日寇针锋相对拼搏斗争。
在这期间,于一九四三年春季,我抗日四区区长李虚如被日寇宪兵队捕后变节,暴露了党的组织,出卖了地下党员同志。先后遭被捕者,有地下县委书记王元富同志,地下区分委书记张钜,董元良、孔庆忠、高崇桂、任毓麟六同志均被日寇宪兵队残害无迹。
此时,形势紧迫,处境难存,县委决定命我公开,我断然在这年的九月二十日弃家离乡,到了县委,更名唐风。自此与日寇展开公开斗争。就在我上山公开四五天之后,九月二十五日的早晨,日寇宪兵队伙同伪警察局汉奸许德翼股长等,突然到我家捕我,落空后恼羞成怒,就把我妻王凤英拉到屋外院里,枪对胸口,刀放脖肩,警犬撕咬,皮破血淋。恐吓迫问“你男人到哪里去了?”我妻誓死不语。气急败坏之敌就到家里把衣物放在火炉上燃烧起来,浓烟满屋,我不满周岁的女婴被烈烟熏后,呼吸严重受阻,因而残(“残”编辑为“惨”)死。我妻惊悲交加,从而患了神经管(“管”编辑为“官”)能症,至今未愈。同时,日寇抢去我家籽棉一千余斤(两年),拉走耕牛一头,抢走衣物,还砸烂家中用具等物。血债累累,罪恶滔天。
因此,我恳求国际法组织领导,依据国际法有关规定和准则,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公正判决,并强烈要求日本国政府必须赔偿1500万日元,以平我愤。
此致
日本国驻中国大会管佐藤嘉恭大使阁下:
转交日本国政府

中国民间受害人:唐风(原名李学勤)(人名章)
王凤英(人名章)
公元一九九六年六月六日
山西省翼城县南梁镇南梁村

证明材料附后

证明

  我与李勤学(唐风)同居一院,在我三十岁时,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早上,日本鬼子到我院找李勤学,我说不知道,接着把他女人王凤英拉到院里,抢对准心口,刀放在脖子上问你男人到那(“那”编辑为“哪”)里去啦,王闭口不言人叫狼狗咬,把衣服撕破放在火炉上烧,熏死女儿,抢走籽棉一千余斤,拉走一头牛,还赶走我一头大猪,原告上述所述全属实事,特此证明

证明人 赵凤英 现年八十三岁(手印)
一九九六年六月六日

证明

  唐风,原名李勤学,是我村村民,他所诉日寇宪兵队残害之事,村民院邻赵凤英证明,完全属实。
特此证明

山西省翼城县南梁镇南梁村委会(村委章)
一九九六年六月六日

证明

  我镇下辖南梁村村民唐风(原名李勤学)及其妻王凤英所诉被日本宪兵残害一事,院邻赵凤英和村委会证明,完全属实。
特此证明

一九九六年六月六日
山西省翼城县南梁镇人民政府(人名章)

翼城县瘫痪医院
4

   注意:此证无医院证明书专用章者无效        1988年6月12日

证明

  患者王凤英,于1988年6月12日来我院诊治,观察一周,其症:精神抑郁,表情淡漠,有时喃喃独语,时悲时喜,哭笑无时,不思饮食;有时坐卧不安,打人骂人;有时昼夜不睡;有时胡思乱想,不认亲人。舌苔微黄,脉象滑数。诊断为狂躁忧郁证(“证”编辑为“症”)。根据患者家属述,患者于1943年9月25日早上,日本鬼子到她家找她丈夫,把枪口对准王的胸口,将刀放在王的脖子上,又让狼狗咬她,并把王的衣服撕破放在炉火上烧,并熏死她的亲生女儿,日本鬼子走后,王便自言自语,时哭时笑,有时打人骂人。解放后,到太原,北京等地治疗,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后来到我院治疗,根据此病,原因主要是因恐吓,又死掉女儿而悲痛交加,精神受到强烈刺激,忧思恼怒引起阴阳平衡失调,心神失主所致。经我院治疗几年后,现在虽然比以前好转,但仍不能自理。
特此证明。

翼城县中医瘫痪康复医院(章)
1996.6.8

摘自1993年2月3日《文摘周报》
向日本国讨公道

  1992年12月9日,日本东京神田“思考礼堂”。关于日本战后赔偿首次国际听证会议正在举行,来自世界许多国家的劳工和包括中国在内的8名当年被逼给日本军人充当随军妓女的“慰安妇”——登上控诉台。
当日本东京思考礼堂正在举行听证会时,最难抑制激动情绪的,可能要算童增了。
童增今年37岁,四川重庆人,曾在四川大学和北京大学学习,专攻国际法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现在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安华西里二区12楼)工作。
1989年的一天,童增从一份资料上看到东欧各国要求前东、西德国给予赔偿的消息,他联想到中国,强烈的民族使命感使他把自己全身心投了进去。
他在查阅了大量资料后,写了一份洋洋万言的意见书,送到人大办公厅信访局。
随后,他在报刊上发表《东欧各国重提战争赔偿给中国的启示》的文章,论述了国际法上战争赔偿与受害赔偿的区别。很快,这一文章被《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国内几十家报纸转载。
他一批又一批地接待从全国各地赶到北京的当年日本侵华战争受害者,为他们安排食宿,并一趟又一趟地去日本驻中国大使馆替受害者们递交材料,尽管从他家的住址到日本使馆往返一次乘车就要花4个多小时。
山东182名中国劳工,当年被抓到日本受尽迫害,他们找到童增,童增立即把他们材料送交日本方面,提出每人500万日元的赔偿;
当年在日本留学的20多名学生,被日本军当成中国共产党东京支部成员严刑拷打,20多人中只幸存4人,童增去日本使馆为他们呈书;
去年8月,山西省孟县一民办教师把当地几个当年被迫给日本军做慰安妇的受害妇女的材料,送给了童增。
1991年8月,日本首相海部俊树应邀对我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童增、陈健、杨颐、李成一、唐行五等108位中国公民,又将一份要求日本国支付1800亿美元受害赔偿的请愿书送给了海部首相。
在童增和陈健等的努力下,对日本索赔问题成为1992年3月召开的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议论的热门话题。并被列入此次人大的正式提案之中。
同时,从1991年8月开始至今,童增等还发起了“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规模浩大的签名活动。
在去年3月间,童增又向日本新闻界发表了一封致日本国会的公开信。
公开信称:我们将征集1亿中国人坚决要求日本国受害赔偿的签名——直到日本国正式谢罪和进行赔偿为止。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1992年3月11日发表讲话说,日中战争中的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日本赔偿损失。
江泽民总书记1992年4月在访日前答日本记者问,放弃国家要求日本给予战争损失赔偿,但是,对民间要求赔偿的动向不加限制。
根据战后国际惯例和比照其它一些国家关于赔偿的数额计算,1931-1945年间,日本侵略者给中国造成的损失的赔偿,理论上约3000亿美元。其中战争赔偿约1200亿美元,受害赔偿约1800亿美元。也就是说,1972年中国政府放弃的只是这1200亿美元的战争赔偿,而1800亿美元的受害赔偿则从未放弃。

(据1月16日《蜀报》杨力文)

人民日报 1995年12月21日第六版

  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花冈事件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状告当年直接加害者鹿岛建设公司一案。这是耿谆(中)在法庭门前接受记者采访。

新华社记者 兰红光摄

5
东京法院开审我劳工受害案
耿谆等原告控诉加害者罪行

  据新华社东京12月20日电(记者江冶)花冈事件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今天在法庭上,以亲身经历控诉当年日本帝国主义绑架和虐待中国劳工的罪行。
东京地方法院今天首次开庭审理由耿谆为首的11名花冈事件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状告当年的直接加害者鹿岛建设公司一案。
今年6月28日,耿谆等人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揭露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期间鹿岛建设公司残酷奴役和虐待中国劳工的罪行,要求鹿岛建设公司公开向受难者谢罪,并给予经济赔偿。
1945年6月30日,在日本东北地区秋田县花冈町(现大馆市),被日军抓来的700多名中国劳工不堪忍受工头的残酷剥削和压榨而发动起义,遭到日军警镇压,结果130余名劳工被严刑拷打折磨致死。据统计,从1944年8月至1945年11月,在为鹿岛建设公司从事河道改造工程的986名中国劳工中,包括花冈事件死难者在内,共有418人丧生。
耿谆等5名原告今天在法庭上表示,希望法官做出公正判决,使当年的直接加害者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中国民间受害者向日本国索赔起诉书(参考格式)

  原告:
被告:日本国政府
起诉案由:
事实和理由:
索赔数额:
证明人证明材料:
说明:索赔起诉书每件请●三份一份寄日本国驻中国大使馆,邮编100600,两份寄童增先生,北京安华西里二区12楼,中国老龄科研中心,邮编100011
此致
日本国驻中国大使馆,佐藤嘉恭大使阁下转交:
日本国政府

中国民间受害者:
公元一九九六年 年 日于
××省××县××乡××村

s3650-p1 s3650-p2 s3650-p3 s3650-p4 s3650-p5 s3650-p6 s3650-p7 s3650-p8 s3650-p9s3650-p10

其它(OT), 劳工(SL), 谋杀(MU)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