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3579
写信日期:1993-08-28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4-09(农历)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于国昌
受害人:于国昌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于1944年农历9月被抓到劳工训练所后被捆绑又送到天津塘沽押上去往日本的船。我们在日本被迫做劳工期间过着非人的生活受尽了苦难和折磨尽管如此还得拼命的干活稍有不慎就会遭到毒打。现在我们强烈要求日本政府给予我们每人赔偿。备注:信封丢失
讨还赔偿
我叫于国昌,现年88岁,系河北省元氏县正庄乡后营村人。于1944年农历9月,从本村被抓到石家庄南兵营劳工训练所,后被绑送上火车,经由丰台直到天津、溏沽下车后编队,我和本县聊村康万金刘元太(刘物件)、万年村:王来福,王连妮。北吴会:钱录子。使庄:王狗熊等人,被编在七大队二中队三小队,指定聊村,刘元太(刘物件)为我们的小队长,住十几天后,在溏沽上船,直达日本佐士堡停几个小时,转到北海道下船,住在函馆市,到达后第二天就开始干活——装卸货轮,晚上还要卸火车,在那里干一段时间后,转到毛利村,劈山修海岸,直到日本无条件投降后,第七期于一九四五年冬天在溏沽下船,回国前后一年一年多时间。
在日期间,我们过着非人的生活,受尽了困难和折磨,吃的是五合面和野菜,在零下几十度的冬天,每人只有两个破麻袋片绑在身上御寒,尽管如此,还得拼命的干活,稍有不慎,就遭到毒打和谩骂,很多同胞残死在那里,为此,我们强烈地要求日本政府给予我们每人三万美元的经济赔偿。
申诉人:元氏县正庄乡后营村人 于国昌
元氏县正庄乡后营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1993.8.28
邮编:05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