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3575
写信日期:1993-08-28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4-09(农历)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康贵贞
受害人:康方金(康贵贞的祖父)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的爷爷在1944年被抓到劳工训练所几天后押送到日本做劳工,白天装卸货轮晚上卸火车干着重活儿过着非人的生活受尽了苦难折磨,吃的是野菜在零下几十度的冬天也没有棉衣稍有不慎就会遭到毒打,这样的日子一直到日本投降后才结束为此我们强烈要求日本政府给予我家赔偿。备注:信封丢失
讨还赔偿
我叫康方金,现年96岁,系河北省元氏县万年乡聊村人,于一九四四年农历九月从本村被抓到石门(现石家庄)南兵营劳工训练所,后被捆绑送上火车,经由丰台直到天津塘沽下车编队,我和聊村刘元太(又名刘物件),万年村王来福,王连妮,北吴会,钱录子,使庄村五狗熊,后营村于国昌等人被编在七大队二中队三小队,刘元太任小组长,伍拾几天后在塘沽上船直达日本佐士堡,停了几小时,开到日本北海道下船,住在函馆市。到达后第二天就开始干活——装卸货轮,晚上,晚上还要卸火车,在那里干了一段时间后,转到毛利村,劈上修海岸,直到日本无条件投降后,第七期于一九四五年冬季在塘沽下船回国,前后一年对时间。
在日本期间,我们过着非人的生活,受尽了苦难和折磨,吃的是五合面和野菜,在零下几十度的冬天,每人只有两个破席代片绑在身上御寒,尽管如此还得拼命的干活,稍有不慎就被毒打和臭骂,很多同胞残死在那里。为此,我们强烈地要求日本政府给予我们每人叁万美元的经济赔偿。
申诉人:河北省元氏县万年乡聊村
康方金
代理人:康贵贞(申诉人之孙)
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万年乡聊村村委会
元氏县万年乡聊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邮编:05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