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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3536

信扫描序列号:s3536
写信日期:1992-06-01
写信地址:河南省鹤壁市
受害日期:1943-12
受害地址:河南省鹤壁市
写信人:李福林
受害人:李福林
类别:其它(OT)
细节:1943年12月日寇在我地扫荡时打伤李福林导致丧失劳动能力还损毁民房修建炮楼。希望童先生能帮我伸冤。备注:信封丢失

 

  1943年12月日本侵略军扫荡太岳区,无故开枪,打伤我平民李福林左肩左臂,粉碎性骨折,一辈子丧失劳动,不能生产,至今四十九年来无法干活。日本国应该赔偿受害者。
  另外,我家五间房的梁林,木料日本占领军汽车拉去了,修炮楼。
  我是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家属院门牌89号

受害者—李福林
1992年6月1号

  请中国经营报社转交最早三位签名童增、陈健、杨颐三同志均可。

s3536-p1

其它(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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