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3325
写信日期:1993-03-21
写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受害日期:1941-08
受害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写信人:范立强
受害人:范袁氏(范立强的祖母)
类别:谋杀(MU)
细节:日寇驻扎在我地1941年8月的一天残忍的杀害了我祖母当时那个场面惨绝人寰,我要向日本国讨回这笔血债。备注:信封丢失
今天,受害索赔,是我们的权利!
今天,受害索赔,是因为我们不能忘记同胞和亲人所遭受的苦难!
今天,受害索赔,是我们同胞和亲人的正义行动!
下面,就是受害者血和泪的亲身经历: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我国民间受害者情况表
湖南省长沙县路口乡石门村腊树组 控告人范立强 周维乐(签字)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证明人材料叁份
证明
我当时背了我的女儿彭玉连去中林队后山躲兵(日本鬼子)。我听见范二娭毑惨叫,但不敢去面前看以后,鬼子兵走了,才知道是范二娭毑被刺刀刺死。一连刺了七八刀,也看不清刀口位置。(血液浸透不敢去看)。空几天日兵走了才安葬于屋后九菜坡,好惨!
连捆盘也看不到了。陈保吾,范福兴(均已死)都看见。
证明人口述 彭爱华 现年75岁
住腊术组方田坡
代笔人 范得凯 36岁
住腊术组汪家屋
1993年3月21日
证明
民国三十年,古历八月半间,日兵驻扎在口上石门坎及河对门,金元塅一带。白天在外打闹,抢劫民间财物。当时,我躲在中林队陈捡辉家对门坡里。范福全背了范二娭毑去躲。用捆盘盖住,最后日军发觉后用刺刀杀了八刀,当即死亡。之前在我地烧房十八家,杀猪杀牛不计其数。我就知道这些。
证明人 彭长庚口述 现年65岁
现住石门村腊树组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代笔人 马维乐
1993.3.21
现年31岁
证明
我对门汪家屋场。范母袁氏在日军二次犯湘驻扎对门金元塅时外出骚扰赶妇女及良民汪伯池。残暴杀死范袁氏,用刺刀戳了七八刀,全身鲜血,滚到山坡而死。具体杀八刀,部位我记不清了,空几日入馆安葬入土。
证明人 杨楚才 现年72岁 杨楚才口述
代笔人 范立强 现年57岁
现住路口乡石门村腊树组汪永屋场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