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3263
写信日期:1993-02-28
写信地址:广西省南宁市
受害日期:1939-1942
受害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写信人:季礼慈
受害人:季礼慈及同乡
类别:轰炸、其它、细菌和化学战(AB、OT、BC)
细节:1939年11月福州市遭到日军轰炸,炸死一人,我家房屋被炸毁。1940年我未婚妻在街上遇到日军,被他们脱光衣服倒挂在树上并摧残,直到奄奄一息,因无脸见人她跳江自杀。1942年9月很多人生病,死亡千余人,经诊断是得了鼠疫。
尊敬的童增、陈健、杨颐、李成一、唐行五诸位先生阁下:
顷读报《文摘周报》得知先生怀着强烈的民族使命感及对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东南亚各国侵略与蹂躏的切齿痛恨,呕心沥血地一次又一次,一批又一批地为当年(八年抗日战争时期)曾经遭受日本侵略军杀戮与残害的中国人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从而促使我和我们所得知共同遭受苦难的人们以及关中国各地所遭受灭绝人性的迫害的人们伸冤吐气,我以及我所认识的朋友们万分感恩戴德;诸位先生不愧为当今(21世纪)的包公。今后果能迫使日本国天皇及其政府首相反省,幡然悔悟,给予当年遭受灾难的中国人民(以及东南亚各国人)以相应的赔偿,我以及我所认识的受害同仁必然给予诸位先生感恩报德,并以厚礼相赠,决无食言。因此,我正式向日本现政府索赔人民币475000元,以慰亡妻目于九泉,以及房屋摧毁,我本人遭患鼠疫所拖欠医疗巨款,我的此等索赔,并非浓醇于物欲,乃是一种参悟于人生真谛的心怀。
尊敬的先生们:自1945年8月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向全世界各国投降后,我等受害人们及其家属本应于40年代及至50年代即应向日本政府直接要求索还人命及财产损失赔偿权利;惟当年周总理以改善邻邦关系以及战后日本一贫如洗,一般平民靠街头舍粥度日,着眼于全世界劳动人民的解放事业而提出免去其战争费用赔偿;虽然我们心中对日军仇恨的怒火始终在燃烧,保留对民间损失赔偿的权利,耐心听从国家的安排,只好暂时抑制。近年来日本已跃居世界经济强国,并又派兵出国干涉他国内政,我们此等遭受侵略并处于战胜国的受难人民,理应获取赔偿的权利(如今东南亚及北南朝鲜当年被迫的慰安妇女均已索取赔偿)。
尊敬的先生们:当年我家失去一条年轻的生命(妻),房屋被炸毁,我个人死里逃生遭受日本的细菌弹——淋巴腺鼠疫的受害者,被列入无法挽救而拖入太平房后而复生的一名幸存者,其所拖欠协和大学医疗部一大笔医药费(当时主要以黄金般的磺胺片及盘尼西林为主),事后据说当时Dr.Fielding菲尔丁博士把大剂量药物调成迷糊状灌服,其用费之大,可见一般。综上所述,我正式向日本国现政府提出索赔以上三笔损失费用475000元人民币(或约52800美元)以慰亡妻在天之灵以及弥补我家(老家现今尚存三兄弟三姊妹)及我个人当年所遭受一切苦难;我的此等索赔,并非完全浓醇于物欲,乃是一种参悟人生之真谛的心怀。尊敬的先生们:据报刊称通过您们高层恩人的积极努力,我国七届人大已将此项提案列入会议正式议程中,并向日本驻我国使馆提出交涉,相信民间损失的赔偿是会实现的,日本现政府本着人道主义原则给予无代价支付的。万一无视及拒绝接受国际法公认准则,日本天皇裕仁当年的无条件投降又意味着什么呢?果若,我等于广西,福建等地发起受害者的签名运动,并呈送先生们收集全国各地签名书,上交海牙国际法庭研究判决,是否有当,不胜感德为荷。
谨致
钧安!
当年抗日救国受害人 季礼慈上
1993.2.28于广西南充市
第廿一中学
要求日本国政府赔偿八年战争造成的损失
《血泪仇的控诉书》
回忆当年日本侵略军入侵我福建省所采取的残暴的野蛮手段,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中国人民受尽了日本侵略军欺侮、践踏与蹂躏,千千万万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千千万万尸骨遍野,豺狼纵横,无法计数的孤婴流落街头,难以计量的鳏寡老迈奄奄待毙。天啊!中华民族与太和民族本属同根生——炎黄子孙,为何要把如此大灾难降临在中国人民身上?岂非不共戴天,深仇大恨阿!
1939年11月的一天下午2时许,福州市区突然警报刺耳,我校师生随即疏散校外山头(当时我在福州洪山桥祭酒岭协和职业学校读书),一、二分钟后从马尾海域飞临二架兽机于空中盘旋二、三圈后,其中一架向我校一带伏冲,投下两弹,一弹中教学大楼,毁去该楼大部,(注一),一弹命中学校邻近我家,木板房屋震塌,室内家具全毁(当时家住学校近侧,为学生洗刷衣物谋生),并炸死过路行人一人,而附近的电讯局要害部门并未炸中。事后学校无法上课,我家无房住宿,悲愤至极。
古语云:“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事隔半年(1940年5月间),日海军陆战队数百人乘舰只从马尾海域沿闽江上游驶去,沿途仅遇轻微抵抗(国民党驻军节节败退),轻而易举地占领福州市区(从马尾港口至福州市区约90公里),兽军登陆后,来不及布防率先突入商店,饭馆及民房似饿鬼般地抢饭吃,然后方封锁市区(伪省府及各行政机关均已事先逃离至闽西北各县镇)。经过二、三天稍事平静后,街市方发现有行人过往,一天下午我的未婚妻(年方17岁)提竹篾篮子前往市场购买蔬菜,路行街头,由于未给岗哨兽兵鞠躬行礼,八[格][牙][路]!二、三个兽兵冲过去把她抓到岗侧树下剥光她衣裤,用草绳捆扎双腿倒悬吊挂树杆上,并用点燃着的洋蜡烛伸入她的下阴部示众,直到蜡烛燃尽后方放她下地,已奄奄一息,稍后苏醒,她年轻觉得无脸见人,哭着拖着沉重脚步向洪山桥闽江边走去。事后据目睹着称,好像见到一个痴呆少女走近河边拜天供地,之后,跃入河心,当时,曾有好心人驾舟搭救,由于水势汹涌,又恐附近日本驻军开枪,无可援救,直到翌日尸浮赛歧镇(离洪山桥约30余公里)附近水面;目睹僵死情人,痛不欲生,我仰天发誓,要替妻子索还血债。(注二)
1942年9月间,我读大学二年级(协和大学从福州内迁邵武县),一天,日兽机飞临县城上空投下麦秆、稻草之类草木,散落市内外,当时伪府卫生部门下令收集焚烧(未能除尽),三、四天许多家户出现成群老鼠白日外出饮水,一周后,全县许许多多老少发高烧;当时卫生部门化验断定为腺体鼠疫,但缺医少药(当时磺胺片,盘尼西林,只有少量进口的,价格似黄金一样昂贵)。几天内,全县死亡1000人以上,我大学师生防范及治疗为全县最严密单位,然鼠疫患者数十人以上,我其中之一,校方不惜重价(吃磺胺如吃黄金),大力抢救。事从据称,当时已被列入无效治疗从隔离病室送入太平房,但数小时后呼吸尚未完全停止,校医(主治医师)菲儿丁Dr.Fielding博士不忍,嘱抬回服药观察(注三)承蒙上天保佑,我死里求生。尽管高等学府耗巨资抢救(直到1946年大学毕业并工作二年到1948年7月为止,只清还院方约2/3药费,仍欠学校一笔钱直到如今,事隔40余年,每念及此,心如刀割)。当时我学校仍死亡6~7人,其中多数为大学四年级(因外出搞实验多)即将毕业的男女生。由此可见,日本侵略军是何等惨绝人寰,冈村凌茨(日军侵华最高统率)等杀人恶魔,双手沾满了中华人民鲜血,我们坚决要求国际法庭把冈村凌茨等人推上断头台,坚决要求日本国王及日本现政府赔偿我家及我个人人民币475000元(注四)此为最低估价,即一条生命及房屋家具及我个人医疗费用等项),并希望我全国工会,红十字会及国际法研究会等单位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为中国人民当年所遭受的灾难有所裨益,吐出一口怨气,恢复国际正义事业。(完)
附:
注一:四层教学大楼(西式)及全校实验设施被毁,当时校方认定损失达10万美元以上。
注二:此时我处于悲愤之下,毅然投笔从戎(暂时辍学)参加青年远征军,与英军并肩作战于滇缅公路,阻止日军渗入东南亚
注三:据称校医采用大剂量药物抢救法,用大量磺胺调成糊状,从口中下灌食道,结果挽救了部分师生,然校方耗资过大,负担沉重(该药当时极昂),幸该校为教会主办,经费来源较广。
注四:所索赔偿费用约52800美元,为最低限度估价,不希望再低于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