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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3036

信扫描序列号:s3036
写信日期:1993-02
写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受害日期:1945-01-21
受害地址:河北省
写信人:辛志荣
受害人:辛志荣、郭长利、于德华、郭连登、郭风军
类别:其它、强奸(RA、OT)
细节:我原籍是河北省原名辛连城,1945年1月21日我和同村的青年农民郭长利、于德华、郭连登、郭风军一起被日军捉去,吃尽苦头,关押45天后要求家人拿钱赎人,得到前后才放出我们。对此要求日本赔偿。

 

童增先生:
您好!
我这样称呼您可以吗!考节刚过,论社,应先向您拜个晚年。
最近,93年-2-3,四川《文摘周报》报导了“向日本国讨公道”一文,使我明确了“受害者赔偿”的原则,也知道了您(们)在为此事进行着一项伟大的事业。当然,工作的难度和艰巨性可想而知,但是,我相信,在众多人的支持下,通过您(们)的不懈努力,正义的呼声一定能够取得完满的成功,请相信,人们是不会忘记你们的,您(们)的事业是会永[驻]史册的。
我叫辛志荣,原名辛连城,1926年生于河北省(现为山东),宁津县杜集乡大郭家(村),今年已经67岁了。1950年来到云南,1983年因病离休,离休前任云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副]厅长。
我提出的问题是:1945年1月21日(农历腊月初八)我和同村四位青年农民一起被日本扫荡队捉去,后被关押在日本宁津县警察局监狱,受尽折磨,吃尽苦头,历尽45天。因为日本汉奸找不到任何八路军的“根据”,就逼得家属交钱赎人,当他们的目的达到后,于45年3月8日(正月二十三)才放了我们。
出狱后,我才知道,家中为了赎我,卖了一亩八分地,当年收的三亩花生(估计约600kg)还借了一些钱。
我的要求是,应给予我“受害者赔偿”,请您主持公道。
我们村被日本扫荡队捉去的另四位青年农民是:郭长利、于德华、郭连登、郭风军(钧),据最近郭长利写来的信云,郭连登、郭风钧已离开人世,于德华除不能自理生活外,思维也有些错乱,我也几乎[常]年住院,各种病症都有,可谓百病缠身,其要害为心脏病,现在,仍住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我的通讯地址是:昆明,云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厅
邮编:650041
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写信来,以后,还会有许多事麻烦您,衷心地谢谢您。
如果有机会,也请您(们)到昆明来。
此致
深深谢意

辛志荣
93-2

事情经过:

  <一>一九四五年腊月初八才佛晓,日本扫荡队向宁(津)乐(陵)边境扫荡,我们村就在这块土地上。当听到有人喊“鬼子来了”,众多百姓,男男女女就向东北方向夺命而逃,刚跑出村,就被扫荡队包围,他们不问究竟,不分青红皂白就把约40个年[轻]人带走,其中我们村共五人。当天下午,把我们带到宁津县李胡家(大柳附近一个村子)被关在一间平房里,外边有人看守。第二天下午在院子里对我们进行所谓“审讯”。他们先将梯子弄好,架在墙上,然后把我们一个个头朝下,脚朝上用绳子捆在梯子上,用事先准备好的凉水,用大小壶往我们鼻孔灌水,由于头捆住不能转动,只要呼吸,就可以从鼻孔中灌进去,我被灌了一桶多,我只说“是老百姓,不是八路军”。我亲眼看到,有的肚子被灌大,他们还用脚踩,此时此景,[惨]不忍睹。由于大家都穿农民衣服,结果一个人也没有承认是八路军,他们拿不出任何证据,最后只有作罢。到了第三天,又把我们(约40人)押送到宁津县城,关押在日本县警察局监狱。
在这前三天,我们跑了一百多华里,不给我们吃一口饭,不给我们喝一口水。
<二>在监狱的45天,我们受到非人的待遇,往事不堪回首。
我们男监有3个通间,约30㎡,关押着120人,其中有70多岁的老者,也有十二、三岁的孩子。房子里没有床铺,没有被褥,地下仅有几根谷草,由于室内空气极差,窗户纸早已没有了。在-10℃的气温下,大家挤在一起,而年老者动作较慢,晚上常常连蹲的地方都没了,常常站立,不能入眠。至于伙食,更一言难尽,规定每日两餐,每餐每人两个小米谷子窝头(约每个1公两)另加[腌]萝[卜]两片。监狱怕“犯人”小便多,每顿饭只供开水两桶,对120人来说,当然远远不够。喝不上水的人就趁一天两次“放茅”(又叫“放风”)的机会,每天上、下午各一次,每次约十分钟,让大家到院子内解解手,活动一小下。有些口[渴]的人(特别是老年人,行动迟缓,往往喝不上水)就在高墙下检点小便结的冰吃(警察看到是要挨打的,因为生了病又会给他们找麻烦),我们在狱的45天,就有2-3人死后被丢在高墙下,至于在院子里对犯人打骂,逼供,压杠子的事更是司空见惯,目不忍睹。据传,有人被拉出去枪毙,有的送东西挖煤。有一次,有一个自称是“科长”的汉奸,把“犯人”召集到院子里,公开扬言,让大家拿钱赎人。我们一伙年[轻]人,十分气愤,大家不屑一顾,惹得他大发雷霆,骂我们是“土八路”。
<三>45天非人的监狱生活给我们心灵、精神带来严重的创伤,使身体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1945年3月8日(正月二十三)警察局没讲任何理由:宣布释放辛连城、于德华、郭长利、郭连登、郭风军我们五人。
当我们回到家时,才听说,警察局让拿钱赎人。我父亲卖了1亩8分地,当年收的花生(约400-500kg)还借了一些钱。我记得,父亲在世时讲过,大约用了三千元钱。
一个独儿子的父亲,为了救儿子一命,我无话可说,但对家仇、国恨我怎能忘记呢?
我还牢牢的记住一句话:那是日本刚刚投降迁返时,我亲自听到一个日本兵的话,他说:“日本军阀财阀的坏,日本人民还是好的”。这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四>如今,中国人民友好,我想的近。我愿中国人民和日本人民永远友好下去,世代相传,这符合我们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但为了让所有人了解过去,防止历史重演,“为受害者赔偿”,正是为了向前看。
我请求世人都为我们想一想,在那些年代我们是怎么过来的?

辛志荣(辛连城)
1993-2-

童增先生:
您好!
我还要向您反映一下我祖父辛风阁的情况,亦请列入“受害者赔偿”范围,当否,请定夺。
一九四二年农历四月二十八日(公历6月11日)日本扫荡队进犯冀鲁边,并在宁津县大郭家(我们家乡)住了三天。当扫荡队到来时,年青的男女都已跑光,只剩下一些跑不动的男女老人,我祖父当时已八十四岁,无力逃难,仍留家中。日本人来了,有几个鬼子(指日本人)让我祖父蹲在水井边往井里看,井水深约2米,祖父不知是计,又不得不从,当我祖父刚蹲下,就被万恶的日本人扯着腿丢到井里,而且还往井里扔砖头,然后他们哈哈大笑扬[长]而去,这些情况被一个邻居老太太看到了,她马上又约了两个老太太,急中生智地回家找了一根井绳(提水用的),一把梯子,将井绳拴在梯子上系下去,我祖父自己抓住梯子,她们用力将他拖上来,才免于一死。幸亏我祖父小时会游水,身体素质也好,不然,早就命归西天了。
虽然如此,我祖父还是倒在坑上近半年,吃了许多药,化了许多钱。他原来非常强壮的身体受到如此折磨,身体垮了下来。我认为应该揭露日本人犯下的罪行,并给予“受害者赔偿”。
此致
敬礼!

辛志荣
1993-2

童增先生:
为了使您更进一步了解当时冀鲁边区的一些情况和我个人的情况,我想再作一些补充说明。
<一>冀鲁边区:
冀鲁边是抗日战争时期我们根据战争需要划分的,当时主要指冀鲁边一分区(当时还有二、三分区)一分区包括东光县、沦县、南皮、庆云、乐陵、宁津、吴桥等。1942年农历四月二十八日(公历6月11日)日本大扫荡,在这些地区按据点,修洪沟,筑[炮]楼,一下环境就紧张起来。宁津、南皮两县以县介都修了洪沟,沟有3-4米宽,3-4米深(加上挖出的土,洪沟更深),在沟上每隔2-3华里就一个[炮]楼,过往行人都要经过吊桥,[炮]楼上多数住一班伪军(汉奸)。宁津县城就有10-20个据点,近100[炮]楼,据点三间,又有公路。所以我军活动极为困难,多采取[化]整为零,脱掉军装换便衣(和农民一样)。
<二>我的身份:
我1940年2月就参加了革命工作,在宁津县抗日参议会,一地委交通科。1945年1月21日我被日本扫荡队捉时,我就在地委交通科工作。因为我穿农民服装,又住本地(当地人)所以我始终没有暴露身份,才随同本村几个被抓的人用钱赎出,(而且出狱后,我才知道,地委也同意由家中名义办),我1949年由南京随西南服务回来云南至今,由于与老家联系较少,一同被捉人的名字也记不清了,不过我已写信去问,估计很快就会得到答复,然后,再奉告。
<三>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人在冀鲁边犯下了滔天罪行,日本的铁蹄到[哪]里,他们的“三光”政策就到[哪]里。1943年的正月二十,(公历2月24日)日本扫荡南皮时,我就亲眼看到被日本扫荡队捉到的我们战士,让鬼子倒上汽油活活烧死,42年四月二十八日鬼子扫荡在我们村住了三天,郭××的姑娘被鬼子强奸,郭风选的父亲无辜活活被打死。扫荡队把农民的鸡、鸡[蛋]、白面都吃掉还不算,更万恶的还往农民锅里屙屎。宁津以南皮交界处有一个日本据点,抓了人去还下油锅呢?要说,日本人在冀鲁边区一个地方的罪恶也绝非千言万语能表达完全的,总之,他的烧、杀、抢、掠、奸淫妇女、无恶不作,百姓恨之入骨。

注:据点:大孙家
辛志荣
1993-2

辛连成叔叔:
你好!
好久没见面了,使我十分懑念,你身体还好吧?全家人都很好吧!这些年,家里人都十分想念你们。
前几天,桃安寄去的信现已收到,玉臻拿着你的信到大郭找到了我,你的信和信中的报纸的内容我已都了解,又提起我们被鬼子抓去的那桩往事,那一幕幕的悲剧又浮现在眼前。这里我把以前的情况向你说一下。
那是1945年1月21日被抓,到3月8日被释放(农历腊月初8-正月23日)共45天。抓去咱村共5人,现在郭连登和会刻字的那个人郭风军都已去世,另外还有于德华,你和我,共五人。现在于德华生活已不能自理,我就把我所知道的事向你说一说:
咱五人被日本人抓到宁津城里警备局拘[押],45天中严刑拷打,但我们没有一个低头。辣椒水,火铁柱都用尽,其中还给他们干重活,累得我们冬天穿单衣还很热。日本队长一个叫四季北野,另一个叫佐佐木,翻译官是朝鲜人姓金。汉奸有周建平,朱华章(县长)。
最后又要求我们拿钱赎人。大约拿了四五十万(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家里人砸锅卖铁、卖地、东借西凑,冒着饿死的生命危险,赎出了我们。
现在中国向日本讨公道,我心中十分激动,为了申冤复仇,找回我们所受的冤[屈],我们一定要斗争到底。但又无门路,只得请你们多费心了,如再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还需要什么东西,(包括人证)请再来信。

身体健康

郭长利
93.2.14

志荣同志:
你好!
我们二人几年没见面了,非常想念,祝你全家老[幼]一切顺利。
关于我们在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初八被捕,捕到大柳李胡家,过了一夜,又被日本转到宁津城里监狱,过了一个月零半月,那时咱们家庭花钱把我们买出,咱们五人一共花十万多元(指的是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的日本币)你知道咱们几家是贫农,花的钱是把油、粮食等卖掉,又卖了每人二亩地,吃粮借着吃,这样咱们的家庭生活是无吃无穿,那时我们仅仅十八岁,现在已经七十八十的人了,我还有一身病——高血压,不能随便出入,听说日本赔款,特写此信,但重要还是希望你有空来玩,没空请寄张你和全家的照片来。
(由于我老了,叫我孙子——章代笔)
此致
敬礼
祝:工作顺利
全家幸福

友:德华
93年2月21号

童增先生:
早已经给您寄出的信,因为只写了邮编100000,北京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因地址不明退回”。今天才查到您的地址,邮编,再次寄出。
也好,在此期间,我已收到我们同时被日本扫荡队捉去入狱的五人中,现在还活着的三人介绍的情况,现[一]并奉上作证。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来信给我,或者有机会去找找郭长利、于德华。您工作很忙,也可以通知郭长利(于德华行动不便)到北京直接汇报情况。因我几乎常年住院,外出行动有些不便,如果病情好些,我也想直接去京向您汇报。
如有您的帮助做这件事十分高兴,又为给您添麻烦而感到于心不忍。
千言万语,难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
此致
敬礼!

辛志荣
9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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