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990
写信日期:1998-10-09
写信地址:江西省抚州市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林长生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支持对日索赔,我最近也在研究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资料。
你好。
前几年一直埋头研究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资料,未曾和你通信;后来由于双目近乎失明,又未能写信给你,请体谅。
在《千古浩劫》出版之后,鉴于日本右翼势力活动猖獗,尤其是自民党内一些人坚持军国主义立场,顽固地抵赖南京大屠杀历史罪恶,我又继续了该课题的研究,经10年艰苦努力,于1996年底写成《南京大屠杀之铁证》专著,除以《虎狼口中余生记》——亲眼目睹事实揭露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外,系统的全方位地论证了南京大屠杀历史事实,深刻地批判日本右翼势力的谬论;对东京审判遗留下的军国主义祸根,日本国体、政党、社会结构、经济基础等都作了较深入的探索,并抨击二战胜利50周年后出现“桥本现象”,仍然坚持不道歉、不赔偿侵略史观,从而告[诫]人们丢掉幻想,坚持有理有据的斗争,以便为遇难者和幸存者讨回公道,迫使日本政府道歉、赔偿。
书稿按原计划归国应送给江西人民出版社,而途中却被“江文”副社长朱焕添劝留。他对书稿很感兴趣,97年初便亲自一审,断定可以出版,认为必将比《千古浩劫》引起更大反响;在领导层通过计划后安排了二审。5月间,省新闻出版局批准了《铁证》出版的选题报告,朱又签字“希望能赶今年抗日战争爆发60周年之日出版此书(见附件一)”。但因朱生病住院,逝世,[继]任者否定原《铁证》的出版计划,并于南京大屠杀60周年前夕退回书稿,令我吃惊不小。
今年4月,我委托在江苏省黄埔军校同学会工作的袁兆平(见附件二)为《铁证》找出路。经他联系“江人”社长亲自审稿,认为其作用次于《拉贝日记》和《外人目睹中日军之暴行》;又强调错过了纪念南京大屠杀60周年的机会,担心销售问题,要求包销5000册,并确定定价每本19元左右,批发价每本8-9元。
5000册书到我手中无疑必将成为废纸,在社会上起不到任何作用。曾设想,不如把5000册《铁证》无偿送给100所重点大学,31个(包括香港特区)省市图书馆;各大报资料室,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卢沟桥抗日战争纪念馆,“9•18”事变纪念馆,纽约纪念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联合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博物馆,第二历史档案馆•军博;外交部资料室;全国人大和政协常务委员;中国驻日、美、联合国大使馆以及民间对日索赔组织和人士等等,以便广泛地动员舆论。这个设想是要求出版社按印刷成本,加上审稿、编辑费(除报酬外)、包装、仓储等费给予优惠。但对方坚持要按批发价出售。我和老伴都靠拿离休费生活,平时基本无结余。袁先生主动提起帮我暂垫一部分。连同老伴防老医病和买棺材的备用金全挤出来,还不到购书款的一半,邮寄费就不用提了。因此设想成了泡影,书稿仍然不能付印。
知我实情的一些老友为我的“万一”担忧,劝我不要做那些力所不能及的事;又帮我出主意,提出把《铁证》书稿寄给纽约纪念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联合会或日本《赤旅报》,也许为《铁证》能找到出路。我想这事要先联系,经对方同意,再寄书稿比较妥当。但我又不知道上述“二者”的通信地址,收信人和邮编号码,无法进行此项工作。
我记得你在美国曾经访问过纽约纪念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联合会成员,也知道在日本方面你有很多朋友,故托你帮忙联系,转请你的朋友代为向上述“二者”询问是否同意接受《铁证》的书稿一事。如果你的工作很忙,向我直接提供“二者”的通信地址,收信人和邮编,我将自己联系,逐步探索。当然这样做不如前者有利有力。此举成败与否,一是靠你去做工作,二是要看书稿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另外,我很关注民间对日索赔工作的进展情况。已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慰安妇”的情况进行调查,肯定“慰安妇”人数有五至六万(新加坡方向估计有20万左右),也要求日本国家进行赔偿。日本民主人士批评了日本政府,要求政府道歉、赔偿。朝鲜、韩国和东南亚几个国家对索赔的立场比较明确,只有我国政府态度暧昧,使得花冈事件、平顶山惨案、“二战”日军细菌诉讼案得到不到胜诉。请你告知我这方面一些情况。
所托之事恳请帮忙,务请回信。
致
礼
林长生
98.10.9
此信我在5月30日收到
林老师:
近安!
来信于昨日接到,现将书稿有关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送别您返家后,我就开始着手编审书稿,朱焕添先生因病住院,至今仍未出院。所以此书稿由我一人编审,现已交社领导进行三审,通过后即下可付印。上次来信我已收到,内附照片有的可用,有的可能无法使用。关于书名,我已改作《铁证如山——一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声音》,不知您意见如何?另,关于书中诸多引文,等印刷厂出校样后我要您校对核正,以免有误,届时我会与您联系。
朱焕添先生批示,希望能赶今年抗日战争爆发60周年之日出版此书。我定尽力催促,请您放心。
讣告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副社长、总编辑、编审、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朱焕添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97年8月15日11时18分在南昌逝世,终年五十八岁。
朱焕添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定于1997年8月20日上午9时15分在南昌殡仪馆举行,联系电话:8513180。
朱焕添同志治丧小组
附件一
副本
公证书
[1998]乐证字第04号
兹证明前面的《委托书》系江西省乐安县文化馆干部林长生同志于一九九八年三月十六日在乐安县公证处签订,经审查其身份证及签字属实。
江西省乐安县公证处
公证员: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二
副本
委托书
委托人:林长生,男,工作单位江西省乐安县文化馆
被委托人:袁兆平,男,工作单位:江苏省黄[埔]军校同学会
委托人林长生著有《南京大屠杀之铁证》一书:现委托袁兆平先生办理:
1、现送《南京大屠杀之铁证》一书复印稿给“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2、联系《南京大屠杀之铁证》一书的出版事宜。
3、代签《南京大屠杀之铁证》一书的出版合同。
被委托人袁兆平先生办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均予承认。
委托人:林长生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