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921
写信日期:1993-08-13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5-03-05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赵月书、赵越华
受害人:赵文秀(赵月书、赵越华的父亲)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5年3月5日我父亲被日寇抓走,当时哄骗说是日本人给百姓找工作可是在3月10日晚上就被日寇送上了开往日本的船。我父亲在日本挖了半年多的矿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食。由于在日本积劳成疾回国后没多久就去世了。日本国必须赔偿我父亲,我们要向日本讨回公道。
向日本国讨还赔偿
我父,赵文秀,河北省元氏县南佐镇西南街人,日本侵略中国时期于一九四五年三月五日在南佐被日寇抓捕送往元氏城,当时哄骗说,日本人给找工作干,决不送往日本国,三月六日,用绳子绑着单手送到石家庄,到石以后,看管更紧了,倒背双手绑着,脚上戴着拷,一个串着一个,唯恐逃走,三月七日坐火车送到山东济南,三月九日又到青岛,三月十日晚被押上船,由于公海上不太平,坐了三十二天船才到达日本四国岛爱元县铜矿,在那里挖矿半年多,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狗食,到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于一九四五年十一月才回国到天津。
由于在日本积劳成疾,回国后父亲未到家便病倒在石家庄市栾城县窦妪亲戚家中,从此一病没起,仅连个多月就去世了,享年三十九岁。
父亲死后,家中只剩下孤儿寡母,大儿子月肖因参加民兵被国民党抓走,二儿子月书十六岁,三儿子跃华二岁,母亲喊天天不灵,呼地地不应,带着两个儿子过着乞讨般的生活。
综上所述,是日本侵略者害得我们家破人亡,现在,向日本国讨公道难道不应该吗?劳工在日本创造的财富被资本家榨尽难道不应该赔偿吗?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强烈要求日本国赔偿损失二万美元。
河北省元氏县南佐镇西南街
要求赔偿人:
赵月华
赵跃华
元氏县南佐镇南区西南街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情况属实
南佐镇政府
93.8.13
元氏县南佐镇人民政府(政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