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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888

信扫描序列号:s2888
写信日期:1994-01-19
写信地址:重庆市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志玉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支持索赔。寄来“委托书”。

 

童增兄:
报纸收到。名单中周洪权原来是我中学同班同学。
我已拜托黄济人呼吁,他将去北京,因为安全部著书,要面晤贾部长,之后开全国人大。
社科院《抗日战争研究》(季刊,1993,第4期)首篇第五节《“三光作战”暴行与当前向日本索赔问题》等值得一读,编辑部在王府井大街东厂胡同一号(电话555131-261),可否把书送该刊。
据报道:细川访华,可能要谈损害赔偿。
不知代我催问桂别署长仲裁结果与否?
再见

老王
94.1.19

拜托书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作协主席黄济人先生:
拙编《从甲戌到乙酉 1800亿美元民间受害大索赔 国人依法起诉侵华日军》被查禁已经三个多月。事态发展光怪离陆,起因是本书违反了“红头子文件”,后来又好像仅仅是出版社漏办异地转印手续问题;出版社原来信誓旦旦表示要维护作战权益,后来就反戈一击,证明是我“假冒”该社进行“非法出版”了。水被搅浑。事涉国家安全部、新闻出版署和重庆市与海南省新闻出版局等等,禁出多门,本人焦头烂额,不得要领。
您是作家中的人大代表,不得已,只好冒昧恭请您为本人、本书请命。
这是一桩先禁书、再加名目、再求证的错案。事实如次:

一、

  本书于93年9月中旬起陆续面市。国庆节前后,本书责编、海南出版社刘宇接连打电话向我告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向海南省局发难,指责我们违反红头子文件……如果再有几个局问罪,我们就顶不住啦!社头头在省局看到了中央查禁《死神的呼唤——血淋淋的战争索赔案》文件,省局责问我们为何还出这种书……我可能被开除……。
本人诚惶诚恐,表示文责自负,乃呈书新闻出版署,恳请鉴定。(附件1)
后来才获知,10月5日,重庆市新闻出版局、沙坪坝公安局前往印刷厂查抄了毛边书1.6万册,开始了全国性查禁。
10月21日,我所在单位领导以组织名义向我传达了市局的谈话,要点如下:
“来源是上海市安全局反映到安全部,安全部和新闻出版署由于友先署长签署‘严肃查处’给我局发来电传,我局奉命查禁了印刷厂的存书。电传对书的内容没作结论,我们也无权鉴定内容,只是奉命办事,因书是在重庆印刷的。”
“我们已从印刷厂拿到海南出版社的发印发装凭单,给印刷厂的印制合同,给二渠道的包销合同,上报给署里了,文件不是假的,海南不能打横炮。否则,我们就通知公安局捉人了。”(“横炮”是指10月9日海南省新闻出版局称本书“假冒海南出版社出版”的文件,该文件未指明假冒者是谁。附件2)
我单位领导问:“是不是因为出版管理程序上不完善?”
市局答:“不像。犯不上这么大动作。”
——
我万分苦闷,遂致函新闻出版署发行司司长吴克明,呈述本书上合政府政策声明,下合民意,顺乎世界潮流的依据,并列举了8月以来,人民日报、新华社、瞭望、中国青年报、报刊文摘等权威媒体的有关报道。吴克明是我校校友,我请他以个人名义为我指点迷津;吴回说已将我的信件上交领导,但否认该署发了“查禁”电传,称重庆市局“口说无凭”。(重庆市局告诉我,吴可能不知道情况,桂副署长还在电话中催办)
10月下旬,本书责编刘宇回我校探望父母,告之出版社对书的内容有三点担心:
1、扉页政府政策声明之出处;2、人大代表提案可否公布;3、本书与《死神的呼唤——血淋淋的战争索赔案》的区别。——我遂函告该社刘国尧副总编(负本书终审责任),释疑。
11月10日该社出版发行处处长蔡磊、张光葆来重庆和本人会谈,向我展示了新闻出版署(1993)8月3日1041号文件“关于《死神的呼唤——血淋淋的战争索赔案》一书的处理决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蔡、张表示要尽力帮助领导机关转弯子,允我将文件全文抄录。
11月16日我前往市局汇报会谈情况,市局向我出示了海南省局文件(如前)。——我力请消除误会。(附件3)

  责编刘宇10月下旬回我校探亲时,表示该社“不改初衷”,但要求我和我的助手郭昌瑜在他们通知重庆停印停发此书的时间差上让步,以保他和刘国尧在“社内过关、有个交代”,我念他是本校教师之子,还很年轻,遂违心地把时间差提前了二十天左右,写了个“证言”,他随即到处散发,本人竟中了他的苦肉计。(附件4)——这是回避本书内容的正确性,务必从程序上置本书于死地的一个预谋。但事实不容抹煞,光凭一个“时间差”提前还不足以成事。
11月12日,蔡磊离渝去北京,临行还在电话上向我表白:“我和老张一定凭良心办事。”当我傻等该社向上级做“转弯子”的结果时,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向我出示了该社11月18日致该局的公函。(附件4)
本人悲愤万分,在“南京大屠杀”56周年忌日,写出答辩(附件5)。呈书新闻出版署仲裁。——于是,事情又回到起点。

  小平同志在会见戈尔巴乔夫的谈话中历数“日本对中国的损害无法估量”,并作出论断:“所以,算历史[账],日本欠中国的[账]是最多的。”最新出版的权威刊物《抗日战争研究》还在为受害赔偿大声疾呼。——欠[账]还钱,天经地义。我坚信,查禁本书的确出自个别官员的误会。本人为顾全大局,仅止于向各部门恳切陈情,不得已接受某记者采访时也以“误会”名之;虽然个别查禁者为吓唬书商,诈称编者被捕,致使海外(包括日本)舆论哗然,其影响之恶劣,堪比三十年代的《闲话皇帝》文案。国家的荣誉、民族的尊严,至高无[上],我对这种自伐自毁行为痛心疾首。
考虑到索赔问题的敏感、重大,我曾建议有关部门用控制发行、内部发行的方法取代查禁这种过激做法,不果。抗战胜利50周年在望,特拜托人大代表同志,敦请有关部门以大局为重、以安定为重、以民族大义为重,再再三思。
切切此心,诚望谅察!

王钟伦 敬呈
199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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