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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856

信扫描序列号:s2856
写信日期:1993-03-12
写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受害日期:1931
受害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写信人:吴锡文
受害人:吴锡文和父亲
类别:劳工(SL)
细节:九一八事变后我的父亲被抓去当劳工从此下落不明,我当年才10岁也被抓去做了童工因做工时眼睛受了重伤造成终生残疾,有当时的身份证作证,我要向日本国要求赔偿都需要哪些材料请指示。

 

尊敬的童增大律师:
  您好!
  我叫吴锡文,男,64岁,满族,现住沈阳市铁西区勋望街建大小区39楼2-6-1号我有一事想向大律师请教,最近我报纸新闻上听到关于您向日本国给中国人要求,当时受害者索赔一事,使我非常关注,因我也是日本侵略中国时的受害者之一,九一八事变后,我父被抓去当劳工,当时,生死下落不明,而我又被抓去当童工,当年我只有10岁,在工作期间,因啤酒瓶子爆炸将我眼睛崩成重伤,造成终生残废,而且还有当时的身份证,所以我想在这里向大律师咨询一下,我是否能[向]日本国要求赔偿损失,希大律师在百忙中能给我复信一封为盼。
  此致
敬礼
  证明随信邮去请查阅

沈阳受害人:吴锡文

回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勋望街延大小区(39#)即10号楼2单元6-1号

199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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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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