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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837

信扫描序列号:s2837
写信日期:1993-02-12
写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受害日期:1937-07
受害地址:上海市
写信人:陆培琳
受害人:陆培琳一家
类别:其它(OT)
细节:1937年日本侵略军攻打上海时我家全部住宅和昂贵的家具全部被炸毁烧光,我全家被迫颠沛流离由于无钱看病弟弟和妹妹相继死去。日寇给上海市人民带来的巨大伤害他们必须赔偿。附上住宅图一张。

 

童增同志:
  我叫陆培琳,男,上海市闸北区人,生于一九三一年九月,今年六十二,退休工程师(原航空航天部兰州飞控仪器总厂房基处)原籍上海闸北汉中路陆家宅有祖传自宅砖木结构瓦房共十四间,建筑面积250㎡,我和叔叔家两家十口共住六间,其余八间出租。一九三七年七月日本侵华战争攻打上海时,我家全部住宅和来不及搬运的昂贵家具全部炸毁烧光,我和叔叔家被迫流离上海市区在舅舅家(李四根健在)西康路余姚路33弄19号定居,后又搬至西康路679弄138内定居,上海沦陷后,我全家七口无生活来源,靠借债糊口,迁居市区后母亲(李富宝仍健在住上海)又生一弟弟和妹妹因病无钱治疗相继死去,每年靠借债交纳地税,直到一九四九年上海解放后不久,地税不堪负担,父亲(陆宝诚一九六九年病逝)被迫将陆家宅地契转让出卖。
  我家陆家宅的250平米的房屋是我祖父用五千两银元建造起来的,又用一千两银元添置了昂贵的红木家具,建后还不到十年,却被日军一夜之间炸得灰烬无留。
  在上海被日寇侵占沦陷的八年中,父亲失业,兄妹失学,靠借债当小工,在贫困饥寒线上糊口[挣扎]。日寇侵华战争给上海市人民所犯下的滔天之罪,今天应予以清算。
  一九九二年三月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日本国政府发表了关于“日中战争中的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日本赔偿损失……”的照会和声明,这是完全符合国际法,我衷心拥护就我家自宅房屋被炸,现正式向日本国政府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童增同志,您为受害者中国同胞,日夜操劳奔忙,仗持正义,坚持原则的举动,对我深受感动,我代表全家深深地向您表示敬意。
  因祖父,父亲相继去世,原房地契早在几年前已转让,再无其它凭证和资料,只能凭我的记忆和母亲的口述记录,是否妥当您复信详细告之。
  回信请寄:甘肃兰州市第五十七号信箱69分箱,陆培琳收,邮政编号730070

严家宅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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