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664
写信日期:1993-01
写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王夜白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您的回信已经收到,今天寄来支持索赔签名。
童增同志:
寄来的“复函”已收,望今后多联系。
今寄上自愿签名的名单一份,请收。与前此寄的名单一并告知收到情况。
1.6
王夜白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
签名
《中国商报》8.11(三页)
向日索受害赔偿,我政府从未放弃
1972年,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战争赔偿”要求,但没有宣布放弃“受害赔偿”要求。6月23日《法制日报》刊青年法学家童增专文阐述国际法关于两种赔偿的区别:战争赔偿是因发动侵略的战败国侵略别国时给这些国家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受害赔偿是因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在战争中违反战争法规和人道原则,对交战国人民和财产所犯下多种严重罪行而必须承担的赔偿。二战后,犹太人、波兰、法国均以受纳粹迫害为由索取了巨额受害赔偿。 (摘自《法制日报》)
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期间给中华民族造成的巨大损害,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向日本国受害索赔,目前仅是民间性质,但国际、国内形势很有利,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今年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和后期都策略地提到受害赔偿问题。近来国内要求受害赔偿的已近五万人,同时我们正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对日受害索赔法》。我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公正、合理的了结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期间给中国人民欠下的血债。相信,历史会对我们的行为作出公正的评价。
今寄去《要求日本国受害赔偿签名》表一份,您可以复印,组织签名,其他有关事宜今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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