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631
写信日期:1992-08-03
写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受害日期:1944
受害地址:信中没写
写信人:皮积璋
受害人:皮积璋的父亲
类别:谋杀(MU)
细节:我父亲在1944年被日军杀害,我支持你提出的对日索赔,如何组织签名,形式、时间怎样写,请回信。
童老先生:
您好!
工作忙,您为人民办好事,我等群众高度评价得赞扬您!我是湖南省长沙县人,三个月前在《文摘参考》上看到日本报社对您就“抗日期间日军官兵侵华,枪杀我无辜同胞事,提出的意见书(人大代表会上)就民间向日索赔之事及争取今年签名人数在1亿以上的摘录后,因当时不知您的具体地址及邮编,使上次信已退回。7月我就亡父被日军(1944年)杀死亡事及有关在世的三位见证人等口述材料整好拿去武汉,给我两个哥哥、一个姐参考后发表意见(妹在云南,弟在长沙,当时他们均年幼),数日前从长兄积瑞信中得知他已与您去信,并剪寄《参考消息》92.8.9头版上的日本报纸对我国原受害的“慰安妇”等又发表了简短文章,就望故来信请示:是否有必要将我父被杀情况(即我长兄寄给您的材料共四页)直接寄给日驻我国大使馆(但请调查一下,该大使馆地区号码及邮编,姓名等)拿我们一个乡来说,被杀、枪击者就不下20-30人,当然有否当场证明人、目睹者,现在是否在世就不太清楚了,另外您提出的签名之事,是否有组织、有时间,对此,我们受害者的家属及乡里人民群众是完全拥护您的,只看签名的形式、时间、地点、如何决定。就此,很不吝气,请复示。
祝
安乐
湖南省长沙县高桥乡中南村村民 皮积璋敬上
9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