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627
写信日期:1992-10-29
写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
受害日期:1937
受害地址:湖南省常德市
写信人:方德玲、方祖德
受害人:方德玲的亲人
类别:轰炸(AB)
细节:1937年日军在我家乡常德进行轰炸,我家被炸死10人,炸伤2人,造成家破人亡,我父亲就是当事人,他现在还健在,能清楚的回忆起当时的情况。
童增同志:
我在“读者文摘”上看到一篇要求日本赔偿的文章,那上面有您的地址。我作为受害者家属深为您的事迹感动,决定给您写信,请您给我和我的父亲在要求日本赔偿的名单上签名。我叫方德玲,49岁,女,河北省邯郸市第二医院内科医生。我的父亲叫方祖德,现年75岁,已退休,现居住在四川省,重庆市,市中区中兴路58号。邮政编码630010。
在抗日战争时期,在湖南省常德县东城湾日机轰炸时,把一颗罪恶的炸弹投到我家中,当场炸死10人,炸伤2人,家破人亡。我家这次损失太大、太惨。我的父亲当时受重伤,流血很多。他是当事人,现在还健在,能清楚回忆起当时被炸的经过。
我们坚决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我家损失。伤者2人,每人2-3万美元;死者10人,每人不低于5万美元。
我家被炸的详细经过,并附有图说明。
此致
敬礼!
方德玲
1992.10.29.
炸死炸伤人员名单:
1、方阴棠又名方耀遂 死年38岁 我父亲的叔父
2、方爱氏(女) 死年43岁 我父亲的生母
3、方梁氏(女) 死年40岁 我父亲的继母(即我祖父的二房妻子)
4、杨方氏(女) 死年37岁 我父亲的姑母
5、涂龚氏(女) 死年40岁 我父亲的姨母
6、方四毛(女) 死年8岁 我父亲的妹妹
7、方小哈(男) 死年3岁 我父亲的弟弟
8、刘春庭(男) 死年40岁 方家会计
9、炸死刘家远房表叔2人 我家的远亲
10、方云斋(男) 炸伤左手及左腿 当年42岁 我父亲的生父
11、方祖德(男) 炸伤两腿 健在 现年75岁,我的父亲
我家被炸地面图:
我家在湖南常德县东城湾被炸示意图:
序号说明:
1.进门长通道
2.厨房
3.叔父方阴棠住房(即飞机所投炸弹落点)此房间炸死4人:即叔父方阴棠,姨母凃龚氏,妹妹方四毛,弟弟方小哈
4.过道:此地炸死1人,名刘春庭,是我家会计。
5.表叔住房:此地炸死2人,即刘家表叔和表弟,名字我记不起了。
6.天井
7.过道:父亲和祖父躲在此地棹子下,父亲被炸伤右小腿和左大腿。祖父右手掌被弹片打穿,后成残废,左小腿被弹片打穿。
8.祖母房间:姑母杨方氏被炸死。
9.母亲房间:母亲方爱氏被炸死。
10.继母方梁氏房间,继母被炸死。
我家被日本飞机炸毁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家原籍武汉市,在1937年旧历8月15中秋节,为了躲避日机轰炸,我家20多口人在叔父方阴棠的率领下,乘英商太古洋行的拖轮由武汉逃难到常德县。初到常德时,住常德县中心地区高山巷,因为怕日机轰炸市区危险,所以才搬到常德县东城湾比较偏僻地方居住,相反,我家却在东城湾被炸了。
记得冬月份,当时常德气候非常严寒,具体的日期记不清楚了(因为当时我的父亲伤很重,流血过多),时间大约在下午2时至4时左右,日机来袭击的空袭警报响了,我家没有往郊外跑,因为东城湾是偏僻的地方,而且没有军事设施和工厂,纯属平民区,当时错误认为日机轰炸是有目的的,老百姓不会挨炸;另外往外逃费钱、费时、费力,20多口人扶老携幼无法往外逃,所以一般都在家里搭上一个桌子,铺上一层被盖作简易避难所,日机临空时才躲进去,我家就是在这种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挨炸的。当时炸弹落地时,活着的人耳朵都震聋了,长期耳朵嗡嗡作响,这颗罪恶的炸弹夺走了我家8口人的生命,加上刘家远房表叔2人,共是10口人的生命。我的父亲方祖德和祖父方云斋二人受重伤。
这颗炸弹落点正在我父亲的叔父方阴棠的房间里,这间房里炸死4人:即叔父方阴棠、姨母涂龚氏、妹妹方四毛、弟弟方小哈。最惨的是他们的尸体都是在两丈多深的坑内才挖出来的,方阴棠只找到了上半身,下半身完全没有了。母亲的房间里只炸死我父亲的生母方爱氏一人,尸体比较完整,在太阳穴上被弹片击中一个小孔。在祖母的房间里炸死我父亲的姑母杨方氏,因为她少年丧夫,一直随我家生活。继母梁方氏,是我父亲的继母,即我祖父的二房妻子。她未生育儿女,在这次事件中被炸死。我家会计刘春庭是在过道上看飞机时被炸死的。他死得很惨,整个头炸掉了,就像砍了头的一样。对面刘家,是远房表叔,他家炸死2人,也死得很惨。
父亲和祖父二人躲在棹子底下,一个弹片飞来,由于我父亲是蹲起的,弹片打穿了被盖,又打穿了父亲的旧式长棉袍子,打穿了右腿棉裤,把左小腿内侧,打了一个比左小腿小的口子,流血很多,而今这两个伤疤还在,可以验证。
祖父蹲在父亲旁边,伤势比父亲重,右手掌打穿,弹片在三个月后才取出来,形成残废,左腿膝盖内侧被弹片打穿。在祖母被炸死后一刻钟,我父亲带伤从祖母身上内衣包里摸出法币400元(相当于现在人民币6000多元),也就是这400元法币,使我家剩下的伤者以后得以生活下去,继续逃难到四川省重庆市青果岭难民新村定居下来。
事情发生后,我家向常德县救济委员会登了记。祖母和父亲的叔父二人是买的棺木收敛的,埋在常德郊外沅水旁的德山寺旁,其他的人用簿匣草草掩埋。
我坚决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损失,伤者2人,每人2-3万美元,死者10人,每人不低于5万美元。
四川省重庆市市中区中兴路58号方祖德
河北省邯郸第二医院方德玲
199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