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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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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扫描序列号:s2595
写信日期:1993-11-04
写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受害日期:1943-11-04
受害地址:福建省永安市
写信人:高熊飞
受害人:高熊飞及其母亲
类别:轰炸(AB)
细节:我去年给日本大使馆寄去索赔的信,至今没有得到回复,但我会一直坚持索赔的。1943年11月4日,日军轰炸永安,我和母亲邵铸华被日军轰炸掉右臂。

童增先生:
您好!
看到了《浙江地区难友通讯地址》,我就是《通讯地址》上第一位难友高熊飞。
有两件事转告:
第一、我于去年(93年)十一月四日,又给日本驻华使馆寄去了第二封要求索赔的信件,附后面复印件,(杭州096所0433#,1993.11.4)寄去至今,日本大使馆未回信。我不得不通过邮件查询,回单042,是1993年11月8日《凭日本驻华使馆收件章领取》。证明日本使馆确已收到,只是日本使馆不回信或说明日本国至今不理索赔一事。
总之,这也是我们意料之中的事情。这样做的目的,是至少说明我们中国老百姓是从未停止过索赔事情。我基本上准备今后每年至少一信要求索赔,并且把这些材料留着将来公布于世,并留给子孙后代去看,去认识日本!!!
第二、关于难友通讯地址,我的地址敬请改动。原因是:这地址是身份证上的十年前的地址,因调整宿舍已更动四次。上述地址几乎收不到信件。地址改动如下:“310012,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翠苑新邨四区三栋一单元405#”住宅电话:0571-8081741#。
第三、《关于向日本国索取受害赔偿的议案》。我们难友们全力支持,现在的问题是“二全”代表中要有许多支持者才好办!而这工作,可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许多代表态度如何?!看来可能还要发动众多民众做工作。!
第四、我们杭州市难友,已初步大家联系上了!
第五、我于1992年6月9日寄您第一信,挂0434#
我又于1992年12月31日寄您第二信,挂0034#
(内有寄日第一封索赔信,及寄李鹏、江泽民的信及寄日材料)
今天是第三封信,材料可以放在一起,另有一些材料等成熟后再一并寄上,以备日后可能会有用。
“二会”即将召开,衷心希望“二会”上会有所进展!
顺致您全家
春安!

对日索赔者:高熊飞
敬上
1994年3月1日

  这是寄日使馆第二封索赔信,(096所)5433# 1993.11.4.可同1992.12.31日 0034#材料放在一起内有第一索赔信 0069#

日本国新任首相细川护熙先生阁下:
衷心祝贺您担任日本国新首相!
我是中国公民高熊飞,男,54岁,副教授。
今天是公元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四日。五十年前的今天,即公元一九四三年十一月四日。贵国以前的侵略成性的日本政府,及毫无人性的野蛮的日本侵略军,公然违反国际公法,对中国福建省临时省会永安市的平民百姓派出十六架军机,大肆狂轰滥炸,造成了震惊中外的《永安浩劫》事件。
我与我的母亲邵铸华女士,就是在那次大轰炸中被双双夺去右臂,造成终身残疾,给我们带来了一辈子的痛苦。今天是《永安事件》中死难同胞的五十周年纪念日,也是我们母子遭难的五十周年纪念日。
我们中国人民是不可侮的,我们也永远不会忘记五十年前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同胞的血债!
今天,我再一次慎重地向您,并通过您向日本国政府,向日本国明仁天皇陛下表示我们全家,及周围老百姓对贵国过去的侵略行径的强烈愤慨,且坚决要求日本政府给予我家因人的生命受到杀害,人的身体受到伤害,财产遭到损失的受害赔偿。
我在去年十月二十日,贵国明仁天皇陛下及美智子皇后陛下首次访华之际,给贵国驻华大使桥本恕先生寄过一封信,请他把我们因您们的侵略,生命受到杀害,身体受到伤害,财产遭受损失而要求给予受害赔偿的信及全部资料、材料、照片等转交给天皇陛下及贵国政府。贵国驻华使馆于公元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凭《日本驻华使馆收件单》领取了该挂号邮件(浙江,杭州,96邮政所,第0069号)。贵国驻华大使秘书石川先生及政治部的林先生在我们多次的电话催问中,也答复我们收到了我们要求索赔的索赔信,并已转交了使馆的政治部处理。
在索赔信中,已附上了部分历史证据,照片及旁证材料,所以今天就不再附上上次的资料及证据了!
我在去年的索赔信中,曾向贵国政府及天皇陛下,提出了三条要求,其中第三条是要求贵国政府在收信后一个月内,给我家一个具体的答复。真正想要解决问题,这是不难做到的一件事。而贵国政府却至今迟迟不予答复,请问贵国政府是否准备置之不理?!
而今,一年多过去了,您们不给任何回音,是否说明贵国政府,不敢面对事实,想用虚假的“中日友好”,来蒙骗中日两国的人民呢?!
贵国政府自称是维护民主、法制,尊重人权,维护世界和平的,而对中国人民在二次大战中,由于您们过去对我们的侵略,而造成的伤害迟迟不予理睬,不予赔偿又能作何种解释呢?!又怎能在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面前交代呢?!
今天,我们全家再次向贵国政府申明:我们坚决要求按国际公法及国际惯例对我家进行受害赔偿。
中国有两句古话:“血债要用血来还!”“欠债总是要还的”。您们对受害的百姓不予理睬是无论如何也行不通的。迟赔偿还不如早赔偿为好!请看德国政府曾向二次大战中的周围受害国家的人民进行了赔偿。这样,就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谅解。请问贵国政府是否可以效仿德国政府的做法呢?!
为了伸张正义;为了教育维护最起码的人权;为了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为了教育今天的日本青少年和极少数的顽固不化的日本官员认识六十多年前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也为了维护庄严的国际公法;更为了中日两国政府和人民能从根本上做到千秋万代的友好下去,必须面对眼前的事实,处理好历史遗留下来的不愉快事件。
今天,我们又一次重申以前提过的三条要求:
(一)、日本政府必须登报并派人向我家公开谢罪,特别要安慰我家至今还健在,但已近风烛残年的八十二高龄的我母亲邵铸华女士。
(二)、对我家在精神、肉体和物质三方面所受到的伤害,赔偿一定的金额,以表贵国认罪的诚意。并负担我和家人及有关人员为办理此事的国内和国际上的一切费用。
(三)、鉴于上述事实和正当合理的要求,请贵国政府研究之后,在一个月内给我家一个具体的答复。
我家的通讯地址为:“中国,310012,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翠苑新屯四区、三栋、一单元405室”。电话为:“0086-571-8081741#”。
耑此奉达,并祝
首相阁下身体健康!

因日本国侵略中国在二次大战中受到伤害的中国公民
高熊飞(人名章)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四日于中国杭州

附注:关于索赔的历史证据、证明、照片、及旁证材料等,均在去年10月20日的信中寄给贵国大使馆了!

这是寄日使馆第二封索赔信的信封交寄时的复印件!下配日本使馆收妥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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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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