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543
写信日期:1992-11-01
写信地址:浙江省德清县
受害日期:1937、1938、1940、1942、1945
受害地址:浙江省、安徽省
写信人:徐继尧、唐惠根、王锦荣
受害人:徐继尧、唐惠根、王锦荣的家人
类别:谋杀、其他大屠杀、劳工(SL、OT、OM)
细节:1937年日军入侵我家乡,徐继尧的父亲当时是普通职工,无奈逃生,来到安徽省立煌县现在改名为金寨县,1942年1月该地方又被日军占领,进行三光政策,日军见人就杀,包括吴振钧、周经枢、徐继尧的弟弟徐小毛等千余人被杀害。徐继尧的弟弟徐有根、父亲徐念慈被日军抓去,次日和另外几十人被扒光衣服,绑在路边,时值冬天都被戳死、冻死了。我被刺伤忍痛不动日军认为我死了才离去。1938年日军为庆祝元旦抓唐惠根的父亲等人取乐进行屠杀,父亲在被砍一刀后装死才活了下来。1940年10月左右,日军在新市,我父亲王锦荣的前妻被日军抓去,因不从被日军砍头挂在树上。1945年日军投降前垂死挣扎,强征劳力,张玉芳的父亲被抓,并被打死。
童增同志:
您好!
今先寄上徐继尧、唐惠根、王新昌、张玉芳四位民间受害者1-4号四份受害经过书面材料,以便您进一步了解日军侵华期间的各种暴行和中国人民说不尽的苦难,我们有权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赔偿一切损失,并公开道歉,务请尽力协助为感。
此致
敬礼!
徐继尧
1992年11月1日
浙江省德清县赵家弄53号
电话:24528
邮编:313200
编号.1
难忘的血债
我叫徐继尧,浙江省德清县邮电局退休职工,男,六十九岁,现住浙江省德清县赵家弄五十三号。
在二次世界大战日军侵华暴行期间,我家是深重的受害者,日军欠下我家有三条人命一受重伤的巨大血债。
在日军侵略中国悠长的岁月中,铁蹄下,到处是吓人听闻的血性暴行,逃亡中我家惨遭日军杀害的情景,每一念及莫不毛骨悚然,正如我如今身上仍留有许多伤疤,时而使我头昏目眩,时而使我心潮起伏,怎能忘却。
一九三七年日本帝国主义者妄图并吞中国而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初期,凭着军国主义野心早已阴谋准备好的实力,海陆空三军同时向我国大举进攻到处狂轰滥炸,那阴风怒号,恶浪排空的气势,致使我国千万无辜百姓离乡背景(“景”编辑为“井”),饱尝深重灾难,四处逃命。家父徐念慈,届时是江苏省宜兴县电信局的普通职工,在“兵临城下”的逼迫下,无奈带领全家老少,在日军的屠刀下,随着逃亡的队伍到处流浪,过着非人的生活,那时我还是一个体弱多病的十四岁少年。
一九三九年我全家人经过万般艰辛进入豫鄂皖边区的安徽省立煌县(现改名为金寨县)即大别山敌后根据地,我父已在当地电信局营业处,全家人指望能在山区安度难年。岂知日军疯狂成性,视大别山这块敌后根据地为眼中丁(“丁”编辑为“钉”),肉中刺,日军为了实现扫荡蒋管区第十战区司令部的行动计划,于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底秘密从湖北省滕家堡绕小道偷袭立煌县,一九四二年元月二日被侵占。日军随即疯狂进行了三天的烧、杀、抢三光政策,所到之处,无恶不作,无所不为。制造特大恐怖,不及逃脱的平民死伤无数,元月五日鬼子撤离立煌县向河南省固始县方向转回河南省信阳市,从五日至六日两天中,日军至固始县途中发现逃难的人群,又不分男女老少,见人就杀,近者刀刺,远者枪击,沿公路逃难百姓无一幸免。仅从河南省叶家集至固始县沿途被日军杀害的又有千余人,这一地带焦土一片,尸横遍野,触目惊心。在这次扫荡中,还有立煌县电信局的部分职工及家属也被日军杀害十余人,其中有报务员吴振钧、会计员周经枢、出纳员陈士和等人。我全家七人在日军未到达前连夜仓惶出逃出立煌县,好不容易才逃到河南省固始县附近时,(离立煌县并不远)早已精疲力倦,天昏地转。由于一家人拖儿带女,行走困难,终于被日军追上,这伙灭绝人性的恶狼,竟开枪射杀我年仅七岁腿残体弱的徐小毛弟弟,弹穿大脑,未吭一声,血流满地,当即身亡。于此同时弹雨中子弹击穿我头颈,右肩皮肉全被子弹削去,肩骨暴露,脸部太阳穴和头顶也受到飞来小块弹片,当即重伤倒在血泊中。我父亲徐念慈和十七岁的徐有根弟弟当场被日军抓去,次日就和另外被抓住的几十个平民押在公路边,全身被强行剥光衣服,时值冬天,于寒风凛冽中用刺刀都活活戳死、冻死。我父被日军连刺七刀,身体多处刺穿,死前地上挣扎,浑身泥血。有根弟被刺刀乱戳,胸有窟窿,惨状难睹。我受重伤倒地后,耳边则仍有日军扰乱声,有三个鬼子手握插上刺刀的步枪朝我冲来,其时我疼痛难熬,呼哼不能,只得紧压牙根不动,满脸是血,面目不清,中弹处衣被血透,鬼子认我必死无疑,故即离去,到了傍晚,人感到无力,头重脚轻,二次爬起跌倒,又经多次忍痛挣扎,双手捧住头颈才得站立支撑慢行,终因流血过多昏倒在农民家中,鬼子扫荡全部撤走后,我仍高烧昏迷不醒,幸得当地农民请来民间外科医生取出我头部脸部弹片,生命才渐有活气,然因缺药,简单的医疗又使伤口恶化,重危之际,同胞中兄长怜我是深受大难未满二十的青年,多方设法调理和抢救,才得活命,最可恶的是鬼子将立煌县电信局所有职工的住房包括我家自盖的三间草屋和锁在屋内的所有物件全被日军放火化为灰烬。
经此浩劫,我全家七口,仅存四人,我又是个终身伤残的人,我父原是全家赖以为生的主要者,牺牲后生活可想而知。继母王淑华被迫改嫁,今已七十六岁,现住安徽省安庆市纺织路一号运输公司宿舍。徐小平小弟届时年幼随母改名任敬道,现年五十一岁,现在安徽省铜陵市有色金属公司机械总厂行政科后勤工作。徐继珍妹现年五十四岁,现在浙江省杭州市延安饭店医务室任医师。
我家遭此家破人亡,至今仍有人为证,计有如下两位尚健在的证人:
张文保,安徽省合肥市邮局退休职工,现住合肥市邮局宿舍。原系立煌县电信局话务员。朱韵生,安徽省芜湖市邮电局退休干部,现住芜湖市邮电宿舍,原系立煌县电信局话务员。
得道者众,失道者寡。日本军国主义者的滔天罪行,终于受到世界各国群起而攻之的可耻结局,在脖子被掐着的情况下,日本天皇裕仁于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宣布了无条件投降。
我广大军民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英明领导下,经过八年艰苦卓绝的英勇浴血奋战,前扑(“扑”编辑为“仆”)后继,不怕牺牲,最后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我们中国能成为战胜国,是用千百万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来之相当不易。
但是,日本政府至今仍“得鱼忘筌”,忽视过去对中国平民犯下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日军侵华无辜大批大批残杀手无寸铁的中国人民连残疾儿童、婴儿,孕妇都不放过,完全违反了战争法规和人道原则。
深受重害的我和我全家,有权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赔偿一切损失。
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真正友好,日本政府也必须以实际行动,迅速主动对中国人民广大的受害者进行合理的赔偿并正式予以道歉。
日军欠下的重大血债不容抵赖,一定要彻底偿还。
受害人及受害者遗属徐继尧亲笔(人名章)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五日
编号.2
我父唐和尚被日本鬼子杀害经过
抗日战争爆发,上柏沦陷。日本侵略军在上柏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上柏百姓纷纷逃往深山或乡下避难。1937年12月,百姓们听说日军已退出上柏,为探虚实,我父唐和尚和华新宝等四名青壮年受百姓的委托去镇上打听虚实,途中被日军抓获,日军怀疑他们四人是“支那兵”与湖州抓来的四名“支那兵”同关在上柏镇上。1938年元旦这一天,日军为庆祝元旦,以杀人取乐,将我父等八人押往上柏螺蛳桥头一间比较大的厅屋内,下午四时,日军将他们八人分成四对,把厅屋当作杀人场,逐一砍杀,我父是最后第二个被杀,当鬼子屠刀砍在我父脖子上时,我父立即倒下,并装死,待日军退出后,我父才偷偷地爬出,后被百姓们救回,经土郎中医治才免于一死。其余七人无一生存。我父刀伤愈合后,在其项上留下了碗口大的刀巴(“巴”编辑为“疤”),头不能伸直,这就是日本侵略者在我父身上留下了永不磨灭的罪行。我父当时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由于遭受日军的杀害,全家人几乎失去了家庭支柱,以讨饭度日,直至解放,才有今天。
日中邦交恢复后,1972年,中国政府宣布放弃了对日“战争赔偿”的要求,但没有宣布放弃“受害赔偿”的要求,我父和千千万万受害者一样,对于日本发动对中国的侵略,对中国人民和财产所犯下的多种严重罪行而必须承担赔偿。
受害者唐和尚之子:唐惠根
德清县商业局
1972年7月1日
编号.3
日侵中华时期受害者
一九四〇年10月左右日本侵略者在新市西栅大势迫害平民百姓,我父王锦荣,前妻王清女在家里被日军捉花姑娘抓走,她不从则日本强盗用刺刀捅死,死后用她的头发挂在家后小圩里的一棵杨树下,日军强盗走后家人亲属安葬王清女尸体,结果后来日军扔炸弹时将王清女的尸体都炸得粉碎,血债一定要用血来还!!!
证明人:陆水庆,顾梅生。
被害者家属:王锦荣
浙江省德清县邮电局转:王新昌
1992年8月16日
编号:4
讨还血债要求赔偿
我是浙江省德清县邮电局的退休职工,姓张名玉芳,女,现年57岁,我父张荣,原籍北京,职业裁缝,日军侵华占领北平后,我全家人在北平生活不下去,跟随父亲到处逃难,于1942年为了谋生,闯关东到日占区的辽宁省大连市,被迫安置在大连市郊外山区石道街难民集中营,把所有外地逃难和本市的穷苦中国老百姓都被日军强制住在这一难民营中,我父仍为人做衣为生,生活困苦难以形容,直至1945年夏,在日寇即将投降之前。日军为了垂死挣扎,更加凶暴地强征难民营中所有男劳动力,日夜抢修工事,我父也在被强征之列。由于父亲是个裁缝,不胜任强体力劳动,做工时不如别人,看管劳工的日军硬说他是“八路”,举起枪托便向他头上猛砸,我父头部、鼻子、嘴巴当即大量流血,昏死过去,事后被派三个劳工从工地上把我父抬回家来。次日便含恨死去,死时仅35岁。他丢下妻子和四个子女,全家生活无着,母亲迫于无奈,只得卖掉二个女儿,顷刻间就家破人亡,好不凄惨。她在解放后在大连市病死。我家还有一个弟弟,现在大连市豪华装潢灯具厂当厂长,现年50岁,我父亲死时他只3岁。
我认为日军侵华随意残暴杀害无寸铁的中国老百姓,是完全违反战争法规和人道原则的,日本政府必须根据国际法,对民间受害人的我,应即赔偿我得的重大损失,并应向我们这些受害人赔礼道歉。
注:本来应找几个证明人,但原集中营的许多老百姓,自中国解放后早已全部分散开,现又隔了四十七年,相隔时间实在太长,已无法找到证明人,原抬我父回家的三个劳工叫魏如通,孙培合,高建林,我在86年回东北大连市曾去查问,有一陈刘氏老奶奶对我讲,他们三个人年老已都病死,91年我又回大连市看望弟弟张德保,得知陈刘氏和她的老伴老陈在87年时均已去世。
受害人遗属张玉芳亲笔
199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