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525
写信日期:1992-09-22
写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
写信人:蔚祖欢
受害人:蔚祖欢的叔叔
类别:谋杀(MU)
细节:我叔叔在江西省河口县被日军刺死,要求日本赔偿。
童增先生:
请接受我们对您的衷心祝福!
今天去信请求领取表格数张。我们全家九口一致愤怒声讨日寇在侵华期间给我家造成的人身残害和家破人亡,背井离乡,南逃江西的悲剧!
坚决声援由您们所发起的——国人向日本要求受害赔偿运动!!!
虽然,当时的受害人:我的祖父、祖母、父亲、叔父均离我们远去了。他们无法看到如今的国家强大、民族繁荣;更令人欣喜的是:要求战败国赔偿的战争年代的损失,受害的赔偿费……
我的叔父在江西(铅山)河口县江村附近时活活被日本侵略者用步枪刺刀所挑死。当时年仅十二虚岁。而正值身体发着高烧啊!!!
祖父、母在世时,无限悲恸地回忆此事时,均是泪流满面声音颤抖的……
我父亲由于逃难,进行长途的奔波。导致了左脚中等残废。
作为是一个有自尊的中国人,我们决不能就此甘善罢手宁事!因在这八年抗战期间,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国家遭受侵略者:侵略损失太多太多,实在无法计算了……
因此,我们作为一个新中国的公民,必须树立坚强的民族自尊心。应该得到战争损失,受害赔偿,是无论如何要向日本政府清算回来的!!!
我们全家大小,再次坚决声援,一定签字。要求日本给予赔偿受害的一应损失!紧紧地同所有受害同胞一起,讨还血债!!!
谨请来函,指教有关“签字(名)表”的具体情况。真诚地感谢了……
此致
最崇高的敬礼!
受害人亲属:蔚祖欢上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二号,中午,浙江金华。
通讯地址:浙江金华市新华街11号
邮政编码:321000
金华用电管理所
注:去信打扰,实感歉意,敬请原谅!!!
注:随信附上:复信邮资及表格工本费(邮票十枚)。望勿见笑为是。我深知您的收入全部操心于事业上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