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415
写信日期:1993-04-25
写信地址:河北省任丘市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费惠俊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寄来签名的一封给日本政府的信,要求日本赔偿侵华战中的中国受害者。支持索赔。
童增同志:
来信收到,现寄去有三人签名的一封致日本政府的信,因来信讲自己设计的签名表,不知怎样搞法,如果写的不合适,可以来信再写。
长期以来,我国人民习惯国家大事由上面安排,对于自己意愿表达,人们思想还不适应,我也没有大范围征集签名,由于现今对此可以说还不知道,所以,现寄去这一封信。
要求日本赔偿受害损失,在国内还需造舆论。不太清楚,政府是不能出面,看来国家是不好出面,这样群众动的慢。实际上,群众认为应该赔,但不敢说出来。
另外,几十年了,当年受害者大多去世,间接受害者可以说省、地都受损害,可否由地方出面,找日本政府,这样算损失都好办了。
这件事,国内不公开的搞,确实困难,但怎样搞法,本人只有愿望。
祝身体健康
费惠俊
93.4.25
要求日本政府对日本侵华
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受害损失
给予赔偿
日本政府首相阁下:
从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至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战败投降为止,日本军队占领我国大片河山,制造了多次惨案,疯狂杀害我国人民,就连老人和小孩都不放过。[侮]辱我国妇女,罪行累累,日军日特横行,中国人民遭受到历史最大苦难,日军违反国际公约,杀害虐待战俘。多次使用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杀害中国军民。日军的凶狠和残忍是举世公认的。日军轰炸造成我后方巨大伤亡,对我国财产资源的掠夺造成我国人民重大损失。
历史已经过去了四十八年,中国人民有权利要求日本赔偿这场灾难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损失,日本政府按国际公约和惯例,也应自觉的给予赔偿。至于范围、数额、方式等需双方协商。
河北省任丘市华北不油勘探
二公司水暖电大队
费惠俊
刘增祥
尹业茂
九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