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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364

信扫描序列号:s2364
写信日期:1993-05-17
写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受害日期:1942-01
受害地址:河北省大清河
写信人:王文华(刘新妻子)
受害人:刘新(原名刘万林)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是1942年1月日本侵略军在河北省大清河扫荡时被抓去做劳工的,我们每天进山洞干活,不管饱,冬天不发我们劳工棉衣。有的人自杀了有的被打死,有的逃跑被抓回来喂狗的,总之我们劳工4年过得犹如地狱一般的生活。我们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我们受害者的工资并道歉。

 

请愿书
要求日本政府赔偿中国劳工受害工资

  中国只是放弃了政府之间的受害赔偿,从没有放弃民间的受害赔偿。
  我是1942年1月日本侵略军在中国河北省大清河北面扫荡被抓去当劳工的。先是送到塘沽集中营,后又押送到日本国群马县利根郡月野村,下火车往南走约6里地远的一个山沟里,强迫我当劳工4年。
  我们劳工每天进山洞干活,东西长约三十多里,听说是水利发电工程,干得活非常累,我们吃得是猪饲料糠团子,不管饱;冬天不发给我们劳工棉衣,夏天不发单衣,每人只发一兜裆布,让我们劳工光着身体干活。非人道的野蛮生活实难忍受,有的人跳山自杀,有的人逃跑,被带回来的人,日本工头就让洋狗活活咬死。在山洞里干活受重伤的人就死在那里;日本工头的皮鞭、棍棒经常打在我们劳工的身上,打得遍体[鳞]伤。直到1945年底,日本投降后,我们在美军的护送下才回到祖国。
  总之,我们劳工4年的苦难生活就是人间的地狱,我们一起去的400多名劳工,在回国前只剩下约130人,其中,有的四肢残废,有的双目失明,还有的因思念家乡亲人而得了精神病。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我4年的受害工资。
  原名刘万林,现名刘新,地址:河北省永清县刘靳各庄村人。当年和我在一起当劳工活着的人有:
  李万忠:山西省太原市敦化坊二机宿舍42排6号。
  王永义:河北省永清县后奕乡邓家务村人。
  何成彦:河北省永清县别古庄乡老幼屯村人。
  李树槐: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老林村人。
  刘树阁: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商武庄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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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华(人名章)
原名:刘万林,现名:刘新 妻:王文华
永清县刘靳各庄乡刘靳各庄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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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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