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227
写信日期:1992-12-03
写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受害日期:信中未提
受害地址:上海
写信人:王大男
受害人:王秉彝(王大男的父亲)、程雅华(王大男的母亲)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的父亲母亲祖居在上海,日寇侵略上海以后烧毁了父母的房子和和所有的财产这给以后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难。我们应该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童增同志:
你好!
从报刊文摘上看到你在为许多中国人索赔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所遭到的人员、财产等民间赔偿大力奔走呼吁的消息,我深受感动。
我的父母辈是亲受其害的许多中国人中的一员,他(她)们祖居上海郊县松江县亭林镇,(现为上海金山县亭林镇),他们祖传下来的房屋在当时被日本兵烧毁,房屋财产具毁于一旦,给日后的生活蒙上了至今难以弥补的苦难与贫困,从此后几十年中父母亲到处漂泊借租住房,靠教书谋生,父亲已于90年去世,母亲尚健在,提起当年的日本兵侵华史深恶痛绝,我觉得这许许多多蒙难的中国人应当由我们为此说话,向日本国正当地提出民间索赔,这是我给你写信的目的,并希望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需要组织签名运动等事,请来函告知,本人愿意联络。
我的地址是:浙江省宁波市荷池路38号501室 王大勇
宅电:(0574)337823
邮编:315040
盼望来信联络沟通
我父亲姓名 王秉彝
母亲姓名 程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