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208
写信日期:1993-10-15
写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受害日期:1942-01
受害地址:河北省大清河
写信人:柯占友
受害人:柯占友、李德山、马瑞符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在八路军支队工作,1942年1月的一天日本侵略军在河北省扫荡我被抓走随后被押送到日本做劳工,每天干18个小时,不叫我们穿衣服,吃不饱,一个月就饿的皮包骨头,一同去的大概有一半人死了。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我们劳工给予赔偿。
我要求日本政府给予中国劳工赔偿费: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了对日本政府之间战争的赔偿,并没有放弃民间受害者的赔偿。回忆我艰难的一生。那是1942年1月,日军在河北省大清河以北地区进行扫荡,当时我在八路军东挺支队工作,在文安县执行任务时被抓,随后在日军兵的押送下到了塘沽港上船,送到日本国的群马县,利根郡的月野村,往南大约走了五、六里地,一个山沟里,强迫我们中国人当劳工。挖山洞,每天干18个小时活。山洞长约20多里,进洞不叫穿衣服,吃的是糠团,一个月后饿得皮包骨。日军工头皮鞭、铁棍,天天打的我们皮肉带血,有时生[蛆]。同去的死了很多人,打死的、被洋狗活活咬死的,有的自杀、有的逃跑被追回,只有一死。这一切罪行加在中国劳工的身上,日政府是清楚的,四年多的劳工我受尽了人间苦。我的头和臂胛骨被铁棍打的右手至今抬不起来,成了残废之人。1945年八月日本投降,去时我们400多人死亡过半,剩下130来人,在美军的帮助下坐船送到山东青岛,由红十字会接收,送回家。晚年了,身又残,我没想能活下来。看到我们强盛的伟大的中国,今天扬眉吐气、英雄的中国人民钢铁般的站立在东方,自豪的中国人,[再]也不受日本帝国主义强迫当劳工了。在日本的详细情况由我的难友李法山介绍吧。太[惨]了。
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我们苦力的劳工,给予经济赔偿度晚年:
(1)干活之苦,时间之长,所受的皮鞭铁棍之罪,惨无人道的生活,给予赔偿。
(2)精神及妻离子散的赔偿。
(3)身体至残,从1945年至今不能劳动赔偿等等。
当时我们在一起的有:
李德山,现住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新村6段30排2号。
马瑞符,住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商武庄村。
要求人 柯占友:河北省永清县前第五乡小会庄村人。
9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