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130
写信日期:1993-01-06
写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受害日期:1941-1942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写信人:魏清华
受害人:平山县百姓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的家乡是有名的风景胜地,1941年到1942年之间日军侵略我家乡把全部建筑烧毁,还杀死了一名八路军。现在要求日本方面赔偿。
童增同志:
今因,“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受害索赔提纲,使我想起一九四一年、一九四二年日军大扫荡,给我们家乡造成的[惨]状,现在您代表中国人民要求日本国政府给予受害赔偿是理所应当的。现就我的家乡河北省平山县北冶村当时遭受日寇的摧残及我家的财产损失提供如下供参考。
1、我的家乡河北省平山县天桂山,是有名的风景胜地,该山道教庙宇建筑群,异常宏伟壮丽,系清朝乾隆所建。是当年八路军伤病员治疗休养的集中地。一九四二年日寇大扫荡,除对八路军伤员残杀外,将该山全部建筑烧毁。
2、我的家乡:河北省平山县北冶村,一九四二年、四一年两次被日军烧毁房屋数百间,我家两次被烧房屋八间,被掠夺走牲畜三头,骡子两匹,毛驴一头,按现值人民币计算,约2.5万元之多。
1993.1.6
魏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