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971
写信日期:1994-07-16
写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李云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日寇在侵华期间犯下种种滔天罪行,日本必须赔偿战争损失。支持索赔,对索赔提出了几个建议。
童增老师:
我于六月十四日寄了几张照片收到否?
我已毕业,本来应该回四川,但参加索赔工作之心驱使我留在了南京。
我现在在南京市郊租了一农房,正找临时工干干。目前,晚上暂在南京一舞厅作保安人员。白天没事,正想忙索赔活动。
我最近向南京市人大呈交了一份建议书,赠童老师一份,请指教!
盼童老师回信告诉我受害者及热心人的地址,我盼早日着手工作。
照片给童老师再寄一张,这张效果好一点。
我现在没有通信地址,回信请托朋友转交,即: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医院小儿科余青医生转李云收
邮编:210011
祝:工作顺利
盼:回信!
李云
九四年七月十六日于
南京中保村一农舍
南京理由向日本国索取受害赔偿
中国民间要求日本国支付侵华期间受害赔偿,这一沉甸甸的历史话题,今天有必要再次郑重提出。
一九九二年三月,全国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北京青年法学家童增向人大办公厅呈交的关于《中国要求日本“受害赔偿”刻不容缓》的建议万言书,得到人大代表响应,并列入正式提案,海内外震动。
从那以后,我们党的机关报《人民日报》及《法制日报》等有影响的报纸相继介绍了要求民间受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我国政府对此也极为关心。
尔后,中国民间索赔活动在一些城市展开。如“贵阳二四轰炸”中受害平民要求日本国履行“受害赔偿”联合诉状及一些民间索赔起诉书经过日本驻华大使馆转交了日本国政府,南开大学拟向日本提出战争索赔,中国知识界发起了七十七人联名公开信,主办了“关于日中关系的民意调查”,并上书全国“人大”“政协”两会讨论索赔问题,一万中国公民还开展了致日本国会公开信的活动。
时针已指向距离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五十七年之久的一九九四年。今年五月三日,日本法务大臣永野茂门宣称“南京大屠杀”是“人为捏造的”。这位法相后来在国内外的谴责声中被迫辞职。今年六月十日,八百多名日本极端民主主义份子在东京集会,公然宣称“南京大屠杀”是“神话”,其死亡数字“毫无根据”,并要求日本政府放弃过去的战争罪行道歉的计划。
“南京大屠杀”又成为举世关注的热点、焦点。
兹为“南京大屠杀”这一历史悲惨事件有更加确凿事实说服今人、昭示后者,为日中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为日中友好奠立人亲財更清的物质根基,为在南京土地上罹难的三十多万中国同胞亡灵得以安息,为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南京人心调动、经济进一步发展,我们有必要对五十多年前的历史旧账冷静而严谨地依法追究、合理清算。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日军攻占南京,并在南京屠杀、抢劫和奸淫持续时间达六个星期,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南京作为中日战争期间,中国受害最深的城市,积极索赔义不容辞。根据童增《万言书》所言:“南京30万以上中国同胞残死在日军屠刀下,根据国际受害赔偿惯例和按照1952年的价值计算,日本国理应赔偿南京死难家属和幸存者50亿美元以上。”
南京能否以地方政府、民间、团体为主体向日本国提出受害赔偿要求?历史向我们提出这样一个新问题。
为此,特向市人大奏呈建议:南京市以独立主体加入中国民间索赔活动的队伍。目前,可考虑作下例工作:
一、首先组织政法工作者对地方索赔作用进行科学性,可行性论证。权衡利弊,既要妥善解决问题,又不影响中日两国友好和正当经济交流合作。索赔活动在合理合法。正确适度范围内进行,完善制约措施,不得妨害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
二,树立索赔必成的信心。事实上,两国间索赔交涉较难,因要考虑两国和睦、友好等微妙而复杂的关系。而以南京一城市对日本索赔交涉相对较易,况且索赔数目小,款项容易兑现。
三、提高认识,明确“南京大屠杀”及南京地方是国际上的“专门问题”,南京索赔成功对全国索赔有推波助澜的重大意义。
四、研讨“南京索赔”的法律根据,正当理由,推断成功日期,筹备机构型形式。
五、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实质性而不是空泛的的“南京大屠杀”历史重温教育,使广大群众从灵魂深处刻骨铭心地认识日本侵略者当年在南京犯下的滔天罪行。
六、严肃而有条不紊地在《南京日报》《扬子晚报》等报刊上开辟“向日索赔栏”,广开言路。在局部范围开展民意测量,详细向民间阐明受害索赔的有关事宜,尽量客观、真实地把民间索赔动向建立在历史真实和有关法规与国际惯例基础上,充分体现国民的索赔意愿,在法律原则上有礼有节地向日讨还公正、
七、市政府规定:凡到南京观光旅游的日本人,到江东人纪念馆参观凭吊者,给以一定优先待遇和经济优惠政策。这样,使日人有反思机会,并将“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带回日本,以正日本视听。
八、市人大通过地方立法程序允许成立由市人大代表、政府官员、司法工作者、教师、学生、受害者、索赔积极分子组成的南京对日索赔委员会,从事索赔的专项工作。
诚恳建议,敬呈南京市人大办公厅
南艺美术系92届干专班 李云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日呈
此份建议书赠童增老师 存!
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