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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948

信扫描序列号:s1948
写信日期:1995-03-28
写信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受害日期:1940-02-11
受害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县
写信人:张立宣
受害人:王芳英(张立宣的母亲)等7人
类别:谋杀(MU)
细节:我的母亲在1940年2月的一天去县城探亲,下午回家时男女同路共7人,结果被日军用刺刀全部刺死,父亲带着我等背井离乡,因为日寇的所作所为我家流离失所生命财产收到了严重的损失。我要求日本政府按照我提出来的进行赔偿。

 

童增先生:
  你好!近日身体健康、生活愉快,为祝为祷。
  今日给日本首相村山富市一信,同时给先生寄去一张是否恰当,请备查参阅,有什么新的情况,是否赐教。
  前些时,德阳吴鹏来信告诉我,他在德阳准备着手成立日本侵华时“受害者联谊会”同时亦信告先生,参考意见。
  我觉得我们受害者,各地都有此会的成立,对日索赔是更加有益,有组织地配合先生同时进行索赔工作。但具体组织办法,先生能否指点告知。我们亦便于叫河南省沁阳市,四川省松潘县成立起来统一行动,在这二战结束50周年的日子里,得到日本政府一个好回答。
  为此,我们坚决响应和支持先生等人的倡议,能早日实现,为完成我们受害者的愿望要求而努力到底,让侵略者得到深刻的教训,振我国威,报我仇恨,是我们唯一的目的,是愚之见,是否如此,望先生在百忙中抽空指正。
  顺致
春安

张立宣(人名章)
95年3月28日

尊敬的村山富市首相阁下:
  首先向您问好,并祝身体健康、长寿、政通人和、国运昌盛。
  我在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的两年间,通过日驻京使馆,转递贵国政府索赔书和信多封,又在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日给首相寄去我的索赔书和信,可能已收阅过目,时至今日均未回答。再敬书,简述我的索赔理由和要求:
  理由:日本侵华时,河南省沁阳县北孔村民王芳英我的母亲,不幸被日军杀害由。时在一九四〇年二月十一日的早上,去县城探亲,下午回家时,男女同路七人,经马坡村外,被侵[占]马坡村的日军哈西木力和一个绰号大红脸的喊叫回去,不问青红皂白,不顾乞求饶命的哀祷声,用刺刀把他们七人戳死(详见我的索赔书)当时我仅十岁,为了避免再遭日军侵略之害,生命危险,父亲[带]着我等离乡背井逃至西南边陲山区四川省松潘县镇江关寄人篱下,造成我一家流离失所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这难忘的血泪债,要求赔偿。
  要求:让我们一家重回故土——河南省沁阳县(现为沁阳市)北孔村重建家园和母亲的命债是贵国政府应负的责任,所以要求赔偿损失费二万五千美元,责无旁贷的。
  今年是二战结束五十周年之际,请首相公道地作出赔偿的决定,像前美国总统布什和加拿大政府对你国侨民赔偿那样,尽快实现我们的要求,来取信于世界。换句话说,再不给赔偿,还等何年呢?或只是空说一句道歉,饱受日本侵略之害的中国众多人民,怎能罢休呢?如果贵国人民遭此不幸,亦不会轻易了[之],应该将心比心,请深思。给世界上作出典范,为迎接五十周年的到来做出我们满意的回答。让中日友好更加深厚!切切谨此。
  顺致
政安

中国公民 张立宣(人名章)
张立宿(手印)
张立家(人名章)
199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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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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