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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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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扫描序列号:s1933
写信日期:1993-07-12
写信地址:辽宁省抚顺市
受害日期:1945
受害地址:天津市
写信人:吴德明
受害人:吴德明、吴德生(吴德明的兄弟)、李佐庭(吴德明的表哥)、王怀荣和高永海(吴德明的村里人)
类别:劳工、其它(SL、OT)
细节:1945年春节的前夕我和族兄、表哥还有村里的两个人去了天津。当时日本军以我们是八路为理由将我们抓捕后受尽酷刑。又把我们押送到日本做劳工。在这其间过的是非人的生活。吃不饱穿不暖每天干着大量的体力活病了没有药也没有大夫。回国后吴德生和高永海先后死亡。由于日本军的侵华战争还有把我抓去日本做劳工促使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要日本政府对我进行赔偿还要向全中国人民谢罪赔偿。

 

童增同志:
请原谅我对您的称呼。
当我今日才从报刊上看到为了中华民族,为了由于日本侵华战争,给受苦难善良中国人民争正义,要求日本政府向中国受害者谢罪,赔偿损失。回忆往事,禁不住热泪盈眶。
本来应去京面见,考虑到您的时间安排,为此,今天随信寄去一份材料,同时征求您在百忙中复信,以及时间的安排,便于面见。
此致

吴德明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二日

谨呈投诉

日本国:驻中国领事馆
姓名:吴德明,男,年龄69岁
原籍:中国河北省丰润县冉各庄村
现住:中国辽宁省抚顺市露天巨万斩街一委一组。

内容

  我作为日本侵华战争深受其害的幸存者,不禁心潮起伏,回忆往事,思绪万千。
那是1945年初,春节日的前夕,为了购买传统节日年货,经商去天津市,同去的有族兄:吴德生,表哥李佐庭,村人王怀荣和高永福,我等五人,五辆车马。
当时日本军驻天津市,一四二〇小川宪兵队,以我等是共产党八路军为名,从天津市内河东目货栈抓捕。四十多天的禁闭关押和酷刑。由于我们是农民、商人。不是国共两党人员,也不是军人。宪兵队只是对我等施加了多次[惨]无人道的酷刑。没收了我们的所有财产:车、马、粮食和现金。
后在1945年2月,宪兵队用绳索、手铐、汽车,把我们押运到塘沽海港收容所。(所长日本人叫三岛)所谓的收容所,实际是临时死亡集中营。那里三面环海,半岛型,周围有[壕]沟、电网、军宪、岗哨戒备森严,每天有从别处押运来的受难者。天天也有被投入到臭气熏天的死人仓库中。
三天后,在大量的军宪严密戒备下,强制把我们装入日本货轮《江岛丸》驶往日本。途中,由于我等经过严重的身心摧残,非人的虐待,抛妻离子,精神不能支持者,22名受难者,先后离开了人间,投入大海。
下关港下船,北上北海岛,夕张市真谷地煤矿。我们住在牌子上写有《真谷地矿会馆》这个类似电影院式,没有暖气,生炉子的两层大房子,原来是用来开会的地方。成了我们这两个小队约五百人出生入死的终点站。
日本军,把我们从中国抓来北海岛,是战争的需要,目的是劳役干活,少消耗,多生产,人死了,不怕,中国人有的是。这也是日本军国主义罪恶的一部分。
为此,受难者每天5.30分起床,在冰天雪地敞篷下吃一个三合面的窝窝头,一碗[姜]汤,徒步走入几百米深的斜井从事超强度的刨煤。直至晚上六点收工后,再吃那一个三合面窝头和[姜]汤。由于劳动过度,稍有怠慢被监工发现,则轻者免食一顿,或者拳打脚踢。
穿的衣服是捕前从家穿的旧棉衣,在塘沽收容所每人发一套绿色单军衣套在外面。[被]子用铁丝串联,鞋坏了,是矿方搜集来的旧牛蹄子式鞋,因为太破,只好用铁丝绑在脚上。头发长了,用铁锯条磨薄了,大家互相剃。
尤其是病了,没有药,也没有大夫,只是发现确实不行了,才抬到山涧那边的一栋简易房,算是医院,实际是隔离,只要一去回来的很少。
就这样,战后我们回国时,幸存的不足四百人,都抱回一百多个骨灰盒,这其中有我同去的受难者,王怀荣和李佐庭。
回国后,吴德生和高永海也先后去世死亡。
由于日本军的侵华战争促使我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只有我幸存,还活着[作]证。
时间:1945年1月~1945年11月24日回国。
抓捕单位:日本军驻天津市一四二〇小川宪兵队。
受难地:日本北海道夕张市真谷地矿(矿是大岸雄吉)
矿警卫:星野、佐藤、吉岗等六名。
今天世界变了,国际地位变了,当我看到[日本《朝日新闻》]1992年9月28日社论]“为了建立更牢固的日中关系文章”内容谈到,情感的根据,仍然在于日本侵略中国的历史。在日中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中,日本声明了这样一点:“痛感到在整个战争中,给中国国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并对此作深刻反省”。其中包括赔偿要求。
1992年12月9日,日本东京神田“思考礼堂”。关于日本战后赔偿首次国际听证会议的举行。来自世界许多国家劳工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八名,当年被逼给日本军充当军妓的慰安妇的控诉。
日本政府应该本着《朝日新闻》社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精神,以及东京神田“思考礼堂”关于日本战后赔偿有关国际听证会议的举行精神,向中国国民谢罪,给予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受害者,赔偿损失时理所当然的。
我作为受害者的幸存者,代表受难死者家属遗孤,要求日本政府对受害者五人,每人赔偿六百万日元。予以实施。

一九九三年
受害幸存者 吴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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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OT), 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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