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823
写信日期:1993-04-07
写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受害日期:1941-09-01
受害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写信人:吴鹤皋
受害人:吴鹤皋的祖父和家人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日本侵略军进犯长沙杀人放火强奸掠抢。挨家挨户的进行骚扰,我的祖父被日寇一枪打死,家里的屋子和家具、农具等一切全部烧光。我要日本政府为他们犯下的滔天罪行赔偿所有。
我们都是中华民族的子孙,有权了解我们民族的辉煌历史和荣辱,特别不能忘记日本侵略者自1931年至1945年近十四年来给我们同胞带来的惨无人道的罪恶历史!我们要求日本政府对受害同胞和亲人给予赔偿!
今天,受害索赔,是我们的权利!
今天,受害索赔,是因为我们不能忘记同胞和亲人所遭受的苦难!
今天,受害索赔,是我们同胞和亲人的正义行动!
下面,就是受害者血和泪的亲身经历: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我国民间受害者情况表
湖南省长沙县高桥乡高桥村下湾组 控告人吴德仁、吴信仁、吴桂华盖章(签字)
1993年4月7日
证明
民国三十年农历八月初七侵华日军从金井进入我高桥地区下湾里,72岁老人吴合高在本屋未躲避时,几个日本兵来家搜索见人就是刀砍枪击,该此人当时就被日本兵一枪打在此人胸部就死倒地,待日兵走后,我们躲兵回来就听说了跑来一看,老人还倒在伙房里死去了,日兵好毒到处杀人放火抢劫民财,无所不为,弄得我们百姓无处安生。
证明人 周兴华(人名章) 现年70岁
现住高桥乡高桥村大王庙
93.4.9
证明
高桥乡高桥村下湾组,吴合高老人当年大约71岁,于民国三十年古历八月初七日被日本兵枪打死倒地,打在胸部倒地死亡,还烧了他的房屋,杀了牲畜,搞得我们百姓不得安宁。
证明人 周金俊 现年六十五岁
家住高桥乡高桥村下湾组
93.4.12
证明
民国三十年八月初,日军来我地高桥下湾里,吴合高老人七十岁被鬼子兵来抢粮食、牲畜时一枪打在胸部打死,房屋家具被烧光,弄得他家里家破人亡,无处安身。
证明人 邹伯章 现年七十四
现住高桥村港不再星
9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