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807
写信日期:1993-05-30
写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受害日期:1938-05
受害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写信人:叶时孙
受害人:叶时孙一家
类别:其它(OT)
细节:在二次大战期间日本部队纵火烧毁了我家的房屋,家中人员全部逃难幸免于难,我家的4栋楼房和房屋里的家具全部烧毁。附上房屋示意图和证明材料,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我家的损失。
童增同志:
非常感谢您为在二次大战中遭受损失的同胞们,组织起来向日本国政府赔偿,现寄上我家遭损材料3份。望查收。
再次拜谢。
叶时孙
93.5
要求日本国政府赔偿二次大战期间烧毁房屋
叶时孙 男 46岁 现在海盐无线电标准件总厂工作(人名章)
叶家瑞 女 49岁 现在上海胶带总厂工作
我们姐弟2人,父亲叶茂如早先在上海工作。祖父叶癸臣,在海盐城里回子弄口西面建造木结构房屋2幢,在回子弄对面(中间有路)河岸边也建有同样房屋2幢,宅基地现在为海盐冷拉型钢厂门口内,对面河岸边的宅基,现在已被开阔的河道所占有。房屋全部为木质大木梁砖瓦结构,建造于三十年代初,[成]色较新,房屋方向朝南,房内为木质地板,中间厅房为地平青砖。房屋间隔(两幢之间)约30米左右,外面建有围墙,围墙到房屋的距离约为15米左右。围墙正大门朝南开,东面在回子弄口有小门。河岸边的2幢房子亦是木结构房,与回子弄口的一样,只是围墙只有小门(朝南)而没有大门。
在二次大战期间,于一九三八年5月被日军八木警备部队,伙同小川部队的援军纵火烧毁,家中人员得以逃脱幸免于难,房屋及家具全部烧光。日军关闭海盐城门放火烧了半月之久。据县志记载:“一九三八年日军从5月2日开始,在海盐城里纵火从东到西,房屋无一幸免,前后12昼夜火光不[息]……。日军侵盐期间城内90%以上房屋被烧毁”。
我家的4幢房屋建筑面积约每幢200平方米,共计800平方米,按现行价格每平方米约需人民币400元,计为32万元。另加围墙家具等约合人民币1万元,共计33万元。按国家现在公布人民币与美元兑换率为5.6万美元,要求日本国政府赔偿5.6万美元。
附:1.房屋示意图
2.证明材料
3.宅基照片
叶时孙
联系地址:浙江海盐无线电标准件总厂(新桥南路81号)
邮编314300 电话0573-623842
证明
我叫朱佩珩,现年八十二岁,以前住在海盐城里,与叶癸臣家住得不远。他们家在回子弄口,上街二幢,下街二幢。在抗战时被日本军队放火烧光,这是我年青时亲眼所见。
特此证明。
朱佩珩
93.5.10
证明
我叫施有章,现年76岁,原先住在海盐城里,离姑丈叶癸臣家中[坐]落在回子弄口,有肆幢房子,上街2幢下街河边贰幢,在日本军队侵华时间被日军放火烧掉,是我年轻时亲眼所见。
特此
此证
施有章
199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