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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760

信扫描序列号:s1760
写信日期:07-30(不详)
写信地址:上海市
受害日期:1938-8-17
受害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写信人:李正荣
受害人:李正荣一家
类别:谋杀、轰炸、其它(MU、AB、OT)
细节:日军攻打蓝仓镇,街上的军民都纷纷逃离,只有少数舍不得离开家的人。日本驻进镇里后就实行“三光”政策。镇上300多间房屋化为乌有,造成100多户无家可归,我家也是其中受难者之一。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损失。

 

童增同志:
  您好!
  自从《法律与生活》月刊今年第七期“中国民间向日本政府索赔”一文发表后,对您正在做该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您联系也有了希望。
  我是世居上海市南汇县蓝仓镇,1938年8月17日(当时我才14岁)日军攻打蓝仓镇,镇上居民都已弃家逃离,只有少数舍不得离开而躲在家中的人。日军进镇后,就执行其三光政策,见财就掠,见人就杀,见房就烧,当时躲在家中的共八人,全被杀死或烧死。掠夺商店和居民财物后,用燃烧弹,烧了三天三夜,使镇上三百多间房屋化为瓦砾,造成一百多户无家可归。我家也是其中受害者之一。
  现在这些受难者,或受难者的子孙们,自从获悉您在北京做该工作后,都坚决拥护,并叫我首先向您取得联系。
  对日本索赔民间损失,这是一件伟大而又艰难的工作,我们联系的目的就是携起手来,共同来完成这一伟大的共同目标和光荣的任务。需要我们做什么,请来信告知。即此候复。
  并祝
近安

新疆石河子总场退休回乡干部
上海市南汇县蓝仓镇一号弄七号
李正荣
7月30日
邮码201324 附回信邮票

s1760-e s1760-p1

其它(OT), 谋杀(MU), 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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