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692
写信日期:1995-04-22
写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受害日期:1942-07
受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写信人:金招弟
受害人:金招弟的丈夫
类别:劳工、谋杀、强奸(RA、SL、MU)
细节:日本侵略军占领金华市1942年7月我的丈夫被抓去当苦力吃的糠草不说稍有一点不好就用枪杆打人,我丈夫不堪虐待逃跑后不久被日寇抓回当场用枪打死。恳求童先生帮我设法向日本大使馆要回经济赔偿。
报告书
童增先生:
钧鉴。
报告人:金招弟,女,现年七十一岁,孤[孀],当前身体衰弱又患病,无经济来源,无依无靠,[孤]苦伶仃,命在旦夕,为今报告人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不得已无奈何,只得向童先生报告,情况如下:
在一九四二年五月时,日本军队强行占领金华县后,每日到农村抓夫做炮台,抢运物资,强奸妇女,到处放火杀人。当时报告人的家在铁路旁边,不久之后日军把我家楼屋四间半和平屋四间全部放火烧光,并且家中所有粮食、农具、家具、衣服全部给日军烧光。到农历八月时,报告人的婆母身有怀孕八个月被日军发现,日军要强奸她,她不从,日军立即用枪杆打她致伤,不久堕胎而亡。
到一九四二年七月十日时,我的丈夫又给日军抓去当苦力,替日军做苦力的人吃的菜和糠草等物。稍有一点不对,日军就用枪杆打人,我夫不堪虐待,仅日军外出之际,我夫立即逃跑,不久被炮台上的日军发现,当场用枪打死。
目前报告人年纪又老,身体又有病,家中又很贫困,无钱治病,实为艰苦万难。今日报告人特地写信到童增先生之处,恳求童先生设法向日本国大使馆索赔给一小部分经济,给予优先照顾,救救我的苦命。
报告人:金招弟 呈上
公元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