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654
写信日期:1993-02-26
写信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
受害日期:信中未提
受害地址:信中未提
写信人:金明钪
受害人:金明钪的父亲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父亲当年被迫当了日本兵受了好多苦,写信询问是否可赔偿
童增同志:
你好!
我在报纸上看到你“向日本国讨公道”的事情,想跟你请教,我父亲及与我父有相同遭遇的人都很关心,他们也让我写信向你询问。
我父亲是日本侵华战争的受害者,第一期强制征兵,被迫当了日本兵,光复后由台湾战俘营返回祖国的,我父亲等老人们说(我也这样认为),“我们丝毫没有义务为日本国卖命,日本人把我们强制性地征兵,受了那么多的苦,应该赔款。”不知我父亲的事项是否应属索赔内容之内?
报纸上说“1991年8月开始至今,你发起了“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规模浩大的签名活动”,但我们这里都不知道,怎样跟你联系呢。
谢谢你为我们说话,谢谢你的知识,谢谢你的辛勤的工作。
黑龙江省鸡西市第一中学
金明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