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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573

信扫描序列号:s1573
写信日期:1992-11-06
写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
受害日期:信中未提
受害地址:信中未提
写信人:高志斌
受害人:信中未提
类别:其它(OT)
细节:一名高中生列举日军侵华期间大概的损失统计数字,支持索赔。

 

童增同志:
  你好!
  也许这样称呼您不大合适,但当我们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出现时,如此称呼却是最亲切不过的了。
  今日午时看到一篇《历史没有忘记——国人向日本人要求受害赔偿纪实》(《读者文摘》92年第10期P46)的文章,使我陷入了无[限]沉思。
  日本侵略者发动的侵华战争(1931-1945),使中国人民蒙受了千年未有的劫难。数百万中华儿女慷慨为国捐躯,两千多万骨肉同胞伤痕累累:一千万中国平民,伤员被日军杀戮和伤害;难以数计的中国妇女被日军残暴蹂躏;还有许多同胞被当作试验品和死于敌人的枪下;众多的家庭在日军的狂轰滥炸中家破人亡,父子不见,兄弟妻子离散……我已不愿再诉说我们都不希望存在的事实。
  但正义的力量终究是无限的,是任何邪恶势力也骇不倒的,它于是便号召全国人民起来反抗日本侵略者,使日本侵略者得到了应有的战争的惩罚,他们失败了,于是便夹着尾巴,拖着枪支,低着脑袋,静悄悄地溜走了。
  时至今日,但我们并没有忘记日本侵略者对我们造成的严重损失,我们应该慎重地向日本侵略者要求赔款,这种要求也是合国际法的。
  有人统计,1931-1945年间,日本侵略者给中国造成的损失,理论上约为3000亿美元,其中战争赔偿1200亿美元,受害赔偿1800亿美元。中国政府曾根据日本的情况,放弃了1200亿美元的战争赔偿,这已是对日本够朋友的了,从未放弃1800亿美元的受害赔偿。在这里,我想举这样的一个例子,某个孩子的爸爸是个杀人犯,即将处以死刑,于是,人们为了可怜这个孩子,给其爸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便减死刑为无期徒刑,并没有判其无罪。同样,在对待向日本人要求赔偿方面,亦应采取同样态度,事实上,我们第一步已经做了,放弃了1200亿美元的战争赔偿,但对1800亿美元的受害赔偿,决不应放弃,不然的话,不就判其无罪释放了吗?
  现在,从日本的经济实力来看,已足已能应付1800亿美元的赔偿,但这数字,对正需经费急待发展的中国来说,也许还算比较重要吧!
  虽然,现在已是中日友好多年了,但朋友归朋友,错终归是错,我们不能只顾友情,而放弃原则,置广大人民的意愿而不顾,假如日本是真正的朋友,他们就应当真诚的向我们谢罪,而决不是公式[化]的形式上的道[歉],假如日本是我们真正的朋友,他们就应当主动的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然而,日本人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经常避着这个问题,遇事绕道阻。但我[相]信,只要我们的信心是坚定的,我们的手段是合法的,全国乃至全世界一切正义的人民会支持我们的事业。
  中国要求日本“受害赔偿”,刻不容缓。
  听说你要征集1亿坚决要求日本国赔偿的签名,我真心希望能成为1亿中国人中的一员。
  最后,让我叫您一声“叔叔”,以弥补以上称谓的不恭。
  此致
敬礼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应城市杨岭高中高二(3)学生:高志斌
9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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