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493
写信日期:1992-10-03
写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受害日期:1940-10
受害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
写信人:乔昌富、乔乃珍等
受害人:乔昌富、乔乃珍等
类别:其它, 强奸(RA, OT)
细节:1940年10月日军烧毁我房屋粮食衣物,要求日本就赔偿。
童增同志:
您好!
从十月的读者文摘上看到您的大名,深受感动,以您一个当代年轻人,能够为半个世纪前老辈人所受的苦难奔走呼喊,要求向日本国索赔战争损失,没有强烈的民族使命感和责任心是无法办到的,为此我们向您表示深深的敬意。
向日本索赔一个是经济赔偿,但更重要的是给予千百万饱受战争迫害的中国人民精神慰藉,扬眉吐气,我们以在中日战争中深受其害的当事人身份,向您致谢,现寄上向日本驻华大使馆寄去信件的复写信,供您参考。
此致
敬礼!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黄家庄19号
乔昌富
1992年10月3日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我们姐弟四人向贵国政府提出在1940年10月日本军烧毁我家房屋和粮食衣物等,造成巨大损失,现在要求给予赔偿。
1940年10月日本军到达山西省太谷县郭堡乡(现改为王公乡)石堡寨村,烧毁我家房屋4间,每间20平方米,共80平方米,每平方米400元合计32000元,烧毁房内存小麦、小米、黄豆、绿豆、高粱共3000余公斤,以每公斤1.3元计,合计3900元,杀吃黄牛一头,计2000元,九口之家的衣物粗略算900元,以上共计38800元人民币,现在要去贵国政府照数赔偿。
另外当天我村有11口人被杀死,其中有我二叔乔二蛮被日军士兵杀死,二婶母被日军士兵强奸,这部分损失是赔偿不了的。
特此致意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黄家庄19号
乔昌富
乔乃珍
乔全珍
乔真英
199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