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455
写信日期:1992-06-15
写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
受害日期:1937
受害地址:浙江省海宁市
写信人:陈根生、陈月佩、陈正平等人
受害人:海宁市百姓
类别:其它(OT)
细节:1937年的八一三惨案后,海宁市是受日本残害重灾区,袁花镇及铁路沿线房屋全部被日军烧毁,打死打伤无数。
童增同志:
我读到1992年5月19日解放日报社《报刊文摘》上披露了“日本《读卖新闻》发表的文章”中提到关于“中国民间对日索赔问题”时提及你在去年曾向全国人大递交了“要求民间对日索赔意见书”一节。我看到后引起思绪万千,心潮激愤。“民间对日索赔意见书”的全文内容我虽未看到,但对“民间对日索赔意见”这简短的八个字,却吐出了我久已埋藏在心中的怒愤。你倡导达到一亿人签名,我举双手赞成,坚决支持,并请代为我们兄弟叔侄6人签名。我是千百万户无辜受害不浅者之一,对我的一生影响极大,我在青年时代受到心坎上的严重创伤,一直难能愈合。所以,我对侵华日军,恨之入骨,日本国的形象在我心目中一直是极坏的。我早几年就想以个人的浅见呈书给王震副主席。由于不懂有关国际法,几次执笔,几次都未写成。
日本东大国际法专家简井若水教授也认为“战争赔偿与民间受害赔偿是不同的。”那么是有国际法根据可循的。我要求全国人大对安徽,江西,贵州等的人大代表提出的“民间受害对日索赔议案”应充分重视,请慎重研究,积极作出反应。成立“中国民间受害对日索赔”组织,研究制定受害索赔事件,对象,范围等进行登记,如期进行索赔交涉。我恳切希望能在我的有生之年,看到这一索赔交涉的实况。以长民意。雪国耻振国威。我完全愿将索赔所得的绝大部分捐献给国家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以慰受难同胞在天之灵!
“8.13”,日军华东侵略军发动淞沪战争后不久,侵华日军又在江苏省金山卫金丝廊桥一带,偷袭登陆向松江,嘉兴,杭州方向进犯,国军节节后撤。海宁市(县)也是受害重灾区之一,袁花镇全被烧毁,沿沪杭公路一线,日军所到之处民房几乎全被烧毁,铁路沿线民房大部也被烧毁。(伊乔乡陈家弄,李家埭,王家浜等几个自然村的民房也都无故被烧毁,打死打伤无辜平民难以计数,奸淫掳掠到处残暴横行,使平民受尽了颠沛流离之苦,损失惨重。
建议海宁市应成立“中国民间受害对日索赔”组织,作为调查,登记等工作,并列入市人大议案意见。
专此郑重作出反应,并致
健康
无辜受害人:
陈根生,陈月佩,陈美娥
陈宝娥,陈正平,陈正煜
地址:海宁市石硖石供销合作社,退休工,陈根生,陈月佩执笔
199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