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416
写信日期:1992-07-25
写信地址:海南省
受害日期:1939-11-20
受害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原琼山县)
写信人:钟尔冠
受害人:钟尔冠及同乡
类别:其它(OT)
细节:1939年11月20日日军以搜查电厂设备为由,搜查我村,当时没人,又搜不到东西,就放火烧了整个村子,我家房屋也被烧,要求日本赔偿。
证明
童增同志转中国对
日民间索赔有关组织:
我原住宅,位于海南省琼山县灵山镇福同村(村北端)。原宅建筑面积150㎡,使用面积105㎡檐高4m,系石砖木结构,建筑用的木料均由泰国购入。整个造价按现行价估算约合人民币贰拾五万元。
于1939年11月20日,日本国军队以搜查发电厂设备为由,进村见我家当时无人,又搜不到东西,便放火烧毁整个住宅,迄今未能重建。为此,通过中国民间对日受害索赔有关组织,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
附:证明人签字
海南省琼山县灵山镇
福同小学教师钟尔冠
1992年7月25日
钟述清(人名章)
林开治
陈如裕
林开贵
情况属实
92.8.21
琼山县灵山镇福同管理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