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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375

信扫描序列号:s1375
写信日期:1993-04-28
写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受害日期:1942-1946
受害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写信人:李仲元
受害人:李仲元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2年1月日军在河北省大清河扫荡,我被抓去,后送到日本做劳工,期间很多劳工被活活打死了,1946年3月才被送回国。

 

请愿书

  要求日本政府给中国劳工赔偿工资。
  中国只是放弃了政府之间的战争赔偿,从未放弃民间的受害赔偿。回忆我难忘的痛苦,1942年1月,日本侵略军在中国河北省大清河北面扫荡时抓很多劳工送塘沽集中营,我也被抓去,又把我押送到日本国群马县利根郡月野村,到后闲火车站下车往南走6里,山沟里强迫我当劳工四年,每天挖山洞,东西长三十多里,是水利工程发电用的。中国劳工每天进山洞干重活,吃的是猪饲料,糠团子,不给饱。冬天不发棉衣,[夏]天不发单衣,每人发一兜裆布,叫中国劳工光着身体干活,日本代班工头手持棍棒和皮鞭,经常和打牛马一样打中国劳工,还大骂中国人是混蛋“八格牙陆”。有很多中国劳工被日本工头活活打死了。非人道、地狱生活特苦,有的人自杀了,有人逃跑后又跳山自杀了,被逮捕回来的人叫洋狗活活咬死了。日本工头讲话说,你们中国人是跑不了的,都是我们日本狗吃的东西。有很多中国劳工被虐待死在那里,还有双目失明人和我们在山洞里干活时受伤的各种残废人。四百多名中国劳工,到45年底日本投降时活下来的还有130多人。46年3月在美军帮助下,回到祖国青岛市红十字会接收我们的,详情面谈。
  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赔偿。
  1、我在日本当劳工四年,受四年大罪,应赔偿四年工资,四万美元。
  2、精神受痛苦,应赔偿54美元。
  3、在山洞里打眼放炮时,把我耳[朵震聋],应赔偿。
证明人:
当时和我在日本国当劳工还活着的证明人:
王永义:河北省永清县后奕乡邓家务村
刘书阁: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高武庄村(人名章)
尹宝图: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大牛庄村(人名章)

被害人:李仲元(人名章)
93.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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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属实
93.4.27
永清县三圣口乡屯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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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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