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191
写信日期:1993-02
写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受害日期:1940-03
受害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写信人:王根森
受害人:陈淑琴和两个儿子王成、王珂
类别:轰炸(AB)
细节:1940年3月日军轰炸我家乡,当时妻子陈淑琴和两个儿子王成、王珂在长沙火车站被炸死,房屋被炸毁,要求日本赔偿。
尊敬的童增、陈健两位先生:
我名王根森,现年八十一岁。我看了九二年第十期《读者文摘》上刊载的《历史没有忘记——国人向日本要求受害赔偿纪实》一文后,深被你们的热血心肠、民族情感所感动。你们四处奔走呼号,召集万人签名,而且面[呈]人大,上书日相,为受害民众所作的一切实令我钦佩。
我也是日本侵华战争期间,千百万受害的中国民众中的一员。一九四○年三月(民国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我一家三口:妻子陈淑琴,当年三十岁,长子王成,当年五岁,次子王柯,当年三岁。在日本飞机轰炸长沙火车站时被炸死,我家的四间房屋也被炸毁。当时情景惨不忍睹。现在中日两国人民又友好了,但当年我遭受的家毁人亡的劫难怎么也不能使我忘掉。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为当年日本军国主义者对中国的侵略行径向中国人民公开谢罪。我也认为,千百万受害的中国民众要求日本政府进行赔偿也是合情合理的。我也更愿意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长期友好。
尊敬的两位先生,你俩都在重要的岗位上任职,工作极忙。我把我家当年遭受劫难的材料提供给你们,对你两的打扰我深感不安,在此深表歉意,并附上邮票一张,收到我的信后,在百忙中抽时间回“收到来信和材料”几字之讯即可。
致
礼
公民:王根森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
忆我遭受的劫难
一九四○年(民国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我从广州购[买]钟表[零]件搭乘火车回长沙,车到猴子石车站,忽然空袭警报长鸣,列车停下,听见长沙城内传来炸弹的爆炸声,旅客们都惊恐不安。
一个半小时后,我从长沙车站下车,匆匆赶回家中,然而出现在我眼前的一副家破人亡、惨不忍睹的情景。我家楼上楼下四间房屋被炸毁,我的爱妻陈淑琴和我三岁的儿子王柯一起惨死在院子里,最不能目睹的是我五岁的儿子王成被炸弹撕成了几块,身体丢在院子里,一条腿被挂在邻居家的阳台上,一只胳膊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我急昏了过去。
苏醒后,我得知在当时的保长胡焕文先生的操持下,众邻居竭力相助,把她们母子三人放在一口棺木里埋葬了。过了几天,在邻居钟一嫂家的酸菜筐里找到了我儿子王成的那条小胳膊。
原来这一天,日本飞机奉命轰炸原长沙火车站。因为我家原住在中山东路,就是现在的省商药局对面,省少儿图书馆的旧址,距老火车站约300-400米处。日本飞机轰炸车站时遭到了我军民高射枪炮的阻击,仓惶乱丢炸弹。车站没炸着却炸毁了4间民房,炸死了多名无辜百姓。当时在马路上还有没爆炸的炸弹,后来国民党军队派来工兵营的士兵[销]毁了哑弹。
一个多月的日子里,我终日呆着坐在房子里,以泪洗面,心中充满了对日本军国主义者的极端仇恨。
时隔五十多年,当时的情景我记忆犹新,胡焕文老先生最清楚当时的情景了,可惜他老[人]家于92年9月去世,但他的儿子胡汉超先生当年也是懂事的孩子了,对当时的情景他还能回想到一些。我的老同事陶锡云先生(长沙市享达利退休工人),王少云(长沙市享达利退休工人)都是我遭受这一劫难的见证人。
历史没有忘记,劫难不可忘记。既然日本侨民向美国政府索取了受害赔偿,我也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我家破人亡的损失。
长沙市享达利钟表厂退休工人:
王根森
1993年元月廿八日
情况确实,我是见证人
陶锡镕(人名章)
1993.2月1日
情况属实可以见证。
胡汉超
长沙中山路77号
情意属实,可以见证。
享达利退休工人
黄绍庆
93.2.10.
情况属实
长沙市享达利钟表打字机公司(公司章)
199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