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189
写信日期:1994-02-27
写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
受害日期:1944
受害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
写信人:王健
受害人:王健的父亲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父亲王英魁在1944年在苏联领事馆教中文,从此日本每天不离我家,有一天晚上日本宪兵队到我家把父亲带走,父亲爬着回家,遍体鳞伤。因此要求日本赔偿。
童增先生:
您好!
有幸在旧报刊中,阅到92年10月份“读者文摘”上有李佩钰先生文章“历史没有忘记”。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是的“历史不能忘记”。1931年“九•一八”后,东北沦亡,相继日本建立伪满洲国。
我的父亲王英魁(字,星五)在伪满洲国满洲里街公所,当一名小职员(文书)。因汉字、汉语、书法高深,且又是北京人,标准口音好。
于是大约在1944年夏,当地满洲里,驻有苏联领事馆,向满洲里街公所,日本顾问官要一名汉语老师,我父被派去苏联领事馆,每日上午教授中国语文。
从此大祸从天而降,每日里,日本宪兵队人员,不离我家门,还有汉奸狗腿子,“于黑子”(解放后被我政府镇压),整日在我家中坐,同日本宪兵一起,盘查询问我父,在苏联领事馆教的什么书,教的什么人,说的什么话。
大约时间不长,(数月后)一天夜里,于黑子和日本宪兵队,突然来到我家,将父亲[带]走(大约一个多月后),父亲爬回家中,遍体伤疤,左腿已被打断。母亲和我,问父亲情况,父亲叹息不言,最后才说“我没有通苏”,就[再]什么也不说了。在当时情况下,父亲是老实人,确实也不敢说什么了。
为给父亲治病,变卖了家中财物,有父亲的怀表,母亲的首饰(有一件金手镯,我记得很清楚)最后卖的是一块毛毯。这些东西都是卖给开烧锅的刘掌柜。家中财物卖光,保全父亲一命,但跛着一条腿终于在解放后,忧伤的死去。
过去也曾想到向日本政府“索赔”问题,又想到中日友好,我国政府放弃赔偿要求。可是看到“读者文摘”李佩钰先生文章后,才注意民间个人受害索赔是合情合法合理的。
最[近]也看到“韩国政府向有关日本国提出慰安妇问题,要求索赔”。韩国人能要求,我们中国人为什么不能呢!
承蒙童增先生以及陈健先生仗义又蒙李佩钰先生,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无限感激,只是索赔要求,我向何处要求?向日本大使馆吗?向国际法庭吗?望先生告我。谢谢。礼
受害人家属,内蒙,伊盟,东胜,盟食品公司王健
94.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