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10 月, 2018

s1140

信扫描序列号:s1140
写信日期:1994-01
写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受害日期:1942-1945
受害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写信人:罗平凡
受害人:罗平凡
类别:其他大屠杀(OM)
细节:罗平凡在1942年2月2日在辽宁省沈阳市被日军抓,受尽酷刑,日军投降时候对关押人员集体枪杀,我和另外几位逃了出来。信中有单位证明。

 

敬爱的童增同志:
  您好!
  第一次签名情况总结及第二次名单的布置工作情况,因为身体关系。不能到各家去,写一书面材料做为内部工作简报发到核心小组:计发玉,王责力,郝荣华,王业刚,胡毅,郁其文,夏宗纲,王若清
  寄来的辽宁省地区难友通讯地址两张已收到,请勿念!
  按第一次名单“中国辽宁省民间对日索赔”签字工作已基本结束,计签字的有35名(原名单有名的签字30人,原名单没有的5名)张翠杰(童增同志介绍来的)、赵展武(张翠杰介绍的)、夏宗纲(罗平凡同志介绍的)、王启兴(胡广文同志介绍的)、王丹群(郁其文同志介绍的)。
  35名每人收通信联系,复印资料费用拾元,应为350元。
  其中:周虹与徐勇为夫妇,郁其文与李坤彬为夫妇,郑世奎与刘玉兰为夫妇。
  夫妇双方只收一个人的拾元钱,应减去30元,350元-30元=320元
  320元之中,张翠杰与赵展武想要交钱当时没有收据没收,以后没有来,最近写信去尚未来。
  另外郝曼华同志尚未交来 320元-30元(3人)=290元(净收290元)
  关于郝曼华同志上次开会一切开支都是郝曼华支付的。当时我就提出每人要收费,他们都不表态,还有的同志,人家自己愿搭钱(自己愿意掏腰包)我也不便多说,事前没研究经济问题。原来他们想,搞录像,搞控诉或者发言,说是要见报,结果可能因为大气候关系,报社没敢登(未见报),实际那次既没有日本人不参加,又没有社会人士参加,(仅有摄影记者参加还没见报)参加人员都是受害者,控诉式发言占用了全部时间,其他问题没时间读,草草收场。又引不起社会舆论激愤,唤不起同情心。没有见报,录放带也无处播映,恐怕花了一些钱,(事情已经过去,只能[作]为经验教训,及以后又不用组织形式)。
  到发信为止我们收上290元,好在这次通知是周虹给打印的,复印件都是市体委王兵刚同志帮忙无偿[复]印的,不然每次复印件最少也得几十元。截止12月末支出为9.75元(5张单据,其中买一本收据,其余均为通信费用)。
  接到第二次通知后买了邮票10元(2角40张,1角20张),住费2.50元(1994年1月 12.50
  1993年支出为9.75元+1994年截至现在12.50元=共支出22.25元
  共收入290元-支出22.25元=余267.75,以后又买了一本帐10元(已建账),第二次名单复印件不白给,印收工本费20元(较市价便宜2/3)267.75元-30元=237.75(余),就用一本账,我想要一本,省得花钱,现在帐没要着,又没外出。等哪天外出买一本帐。收入有收据,支出有票据,就可以建账了!只有二三百块钱,暂时由我保管。将来有外援经济组织财务小组。
  因为复印件及花钱,只能报销通信费用,如果复印件花钱,收上来的几个钱,用不了多久就得花光。因此上次那次也只能报通信费用,所以我和郝曼华老师讲了,她那拾元钱就不收了!这时来家签名时,我都布置搞外援经济,大部分同志表示,政府不出面帮助,一般人都观望,不好搞,91中于良贺老师,皇状区中心医院刘恩波院长,省供销社老干处修顺之同志曾表示搞多了恐怕搞不了,几百元恐怕还可以搞。最近我给他去信,我们各尽所能,多不嫌多,少不嫌少,堆沙[做]塔集腋成裘吗!没有回信,不知能否搞到,如果搞来外援经济,可以帮助郝老师解决上次开会的开支问题。
  郝老师这次她在和我谈了她的具体情况:
  她父亲和她伯父被日本抓劳工,一去未回,她母亲改嫁,她们住在她母亲家,她结婚后生了女儿,大女儿已工作,小女孩准备去上学,她和她爱人已离婚,爱人工厂亏损,对子女的抚养费,已无力交付。她母亲于去年去世。继父又续娶,还要她住的房子,她没评上一级教师,评旁无望,多处奔走恐怕无望。情况很惨,但我们也经济力量,爱[莫]能助。她说放暑假要到北京到您那里去。接到第二次名单后,我曾给她写条子去,她没到家来。我也出不去,她还说上北京前到我家来,但未来,不知现在情况如何?
  现在前次签名基本结束,根据第一次名单,还有六位同志未到,前几天于学军同志到家来,我已把那六位同志住址写给他。我现在去不了,请于学军同志代劳跑一跑,看这六位同志是什么情况。
  无法投递信件有三人,这三人无法联系。
  王群力那里我现在去不了,我想把这次签名结果复印件给他们邮去。(包括郝曼华,郁其文,胡广文同志)
  这次接到名单(辽宁地区难友通讯处)我看这个名字还挺好,当年都是受害者,确实是难兄难弟。(受难的父老兄弟姊妹们)
  大连市人数比较多,11人,但没有夏宗纲的名字,恐怕没有他的书面材料。他已交了钱签了字(这次签名单中有他),他很忙要在暑假终完成书面材料,请您在大连名单中加上他的名字。
  夏宗纲 大连市黄河路794号 大连铁路学院锈压教研室 邮编116022 电话404323 大连铁路学院内宿舍6-1-9
  (这次我根据签名单编了一个表,因为签名单只有名字,这个表比较一目了然!同时没签名的和回信的)
  她们家9位,多数知识分子。
  他和他爱人松秋都是大连铁学院[副]教授
他三弟 夏宗魏 54岁 航空航天工业部 北京华天机电研究院 总工程师 邮编100081
  地址 北京海淀东道汤南里3号
  他爱人是王丽龄 北京特级教师([副]教授) 以上四位高级知识分子已报告给您。
  上回张翠杰同志从北京回来,具体布置您的口头传达,比较详细具体,做起来也得心应手,所以同志反映工作布置的具体又有周虹、王书纲同志在打印及复印件上大力帮助,使我们工作得以顺利完成,特别在打印及复印件上同志们比较满意。
  因为您要考虑全国的对日索赔工作,没有时间写信,所以我想要委托夏宗魏夫妇,代我联系,能够像张翠杰同志那样口头传达,详尽具体。因为宗魏夫妇,也是家属子女。最合适不过,家在北京。我们现在没有外出到北京的机会,据夏宗纲同志介绍他们非常忙,我已请夏宗纲转托他们夫妇二人,还没有答复。如果他们去的话,请您与他们联系,口头传达,然后他再转告给我们。
  因为我觉得这次签名工作,比较切实可行。既有分级办理(辽宁省、辽宁地区),又统一到中央(北京童增同志那里)统一步调、统一思想、统一意志,做到全国一盘棋(十指并拢攒成拳头)。
  这次接到名单,没有书信,没有说明,我认为这个办法好,认为还是那次签名的继续。因为您给我邮来一份材料,我们复印后就可以分发到同志那里(因为有王书刚同志的帮助)。
  因为大连人多,我已给夏宗纲同志写去信,因为我上回已给他寄去复印件,以及办理手续,看看哪些人有通知,童增同志有没看别的布置。
  因为那次复印件已用完又请王书刚同志给复印的,然后给寄去,还按过去办法办。复印件四分
  1.通知(背面印童增敬呈人大办公厅万言书)和上回一样
  2.中国辽宁省民间对日索赔具体办法和说明。因为这次各市量的多,考虑能到沈阳亲自签名,有的去不了沈阳,需用书面签名,做了一些具体规定。
  3.湖南版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在行动。您新寄来那份报纸,比前份清晰得多(背面所印日本内阁更替为索赔带来新气象)
  4.北京日报社“内部参改”和上回一样未写
  现正委托王书刚同志复印,印好后即下发。
  我倒有个建议将来索赔成功,对那些倡导于前,努力于后,积极为索赔工作努力的人搞一次表彰和奖赏,表彰像周虹,王书刚同志,对那些投机取巧,坐享其成的人区别对待,因为这些人有资格享受这些待遇。
  在这次签名中可能是杨伟她母亲赵新对我说:“她到您们单位找您,别人对她说你找他干什么,公安部要找他那!我[已]打她去的时间,正是我们到北京去的时间,我说我们怎没听说过?
  最近戚长荣托一位女同志到我家来签字(因为那女同志离我家近,她小声对我说:“听说童增同志让人抓起来了!”我说绝不会,我们受日本帝国的害,向日本索赔怎么会抓起来,谁抓?我说童增同志是世界知名人士(所以在通知背面印上您是世界知名人士)后来名单来了,这些谣言不攻自破。所以我想请夏宗魏同志来传递彼此消息)还有暑假期间,郝曼华同志到铁岭,在火车上就听有人说:“都过去半个世纪了,又跟日本人要哪笔子钱?”但我也听有人说:“应该和日本人索赔,受那么多年苦”。
  所以社会上对我们索赔工作也是褒贬不一。
  国家领导人一再表示对索赔工作不加干涉(包括默许的意思)
  最近我看您给捎来那本杂志上:“日本前首相宫泽曾指出:“如果中国人大通过成立索赔委员会提案,那么日本与中国关系将恢复建交前的状态”。这种恫吓外交和过去的炮舰外交有什么两样?中国人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意志的。难道中国人民提什么议案还得你们日本许可,做为日本首相竟然提出这样的恐吓,这不是对主权国家公然挑衅,难道对中国民意侮辱,对主权国家的侵犯,这就是中日友好呵!这和过去“日满华主义”,“大东亚共荣国”,“日本亲政”,“太上皇”有什么两样?日本曾蹂躏中国14年烧杀掳掠,日本国不去深刻反省,不公开谢罪,不赔偿,战后中国放弃了战争赔偿,日本以此为契机,发了大财成为经济大国,不谢罪,不赔偿,反而指手[画]脚,日本趾高气扬,指挥我们必须如何做?对此中国政府[作]出如何反响?是提出反抗和指摘?还是默不[作]声?中国人民是要和平,但不是乞求和平,是自主外交,还是忍让外交,因为没看到中国政府只字片语,不敢妄加猜测,但有一点很明显,在人大提出要在报刊上辟出一栏报道索赔情况,但从宫泽首相提出恫吓哈,“这类报道看不到了!”同时过去我们拜访过民政局,市民政局出动大批人马,去劝说有关人员,中国政府对日索赔为什么这样“讳莫如深”?中国政府从未表态。“天机不可泄漏”这无字天书,令人费解,表面上不加干涉(默许)实际上好心劝阻,这算不算干涉?不支持不许活动,这种举措实不敢恭维。原日本首相宫泽,公开对中国恐吓,这不是日本右翼的总发言吗?这也是中日友好条约所规定吗?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有碍中日友好吗?
  日本政府自明治维新就确立了侵略战争,干涉朝鲜,中日甲午,日俄战争,日本都发了战争财,其后九一八,七七事变乃至太平洋战争,日本达到了高峰,日本投降后,没有对中国赔偿,利用这些钱发展成了经济大国,这些都会诱发日本军国主义。
  日本右翼势力,这样张狂,要修改战后的和平宪法,对外出兵,名曰维和一纸条约,就能保证它不再军事膨胀。
  放弃战争赔偿,并未放弃民间索赔。中国政府不敢支持恐怕不外有两点:
  一曰中日友好:中日世代友好要包括在这两部分,在日本要包括右翼进步势力不言可喻,可以友好,即右翼势力像现在这样叫嚣能够友好?中国方面应支持索赔这部分人,不公开谢罪不赔偿,能够和他们真正友好吗?像日本进步人士都说:没有谢罪的赔偿是不道德的;不赔偿的谢罪是虚伪的。
  现在主要告诫我们不要刺激日本人,在抗日时期就曾有人提出过,不要刺激日本人,甚至提出:“敢言抗日者杀无赦”。当然是旧社会,有些人已丢进历史垃圾堆。而今天支持索赔,使他们认识到不仅能发战争财,让他们失掉战败财,才能使日本人猛醒,战争不仅给人类带来痛苦,也把他们自己拖入苦难深渊。
  二曰改革开放:正因为有了改革开放,扩大视野,童增同志先生发现战争赔偿与受害者赔偿应记首功,并为世界所公认,改革开放两个前提:①不干涉别国内政②平等互利。
  宫泽内阁提出的通牒,已干涉中国内政,日本由于不平等条约掠去中国多少财富,今天我们只索要1800亿美元,还不敢要,这是平等互利吗?
  何况今天日本已不是宫泽内阁,而是细川内阁,细川内阁是比较开明的政治家,承认日本是侵略战争,公开谢罪,对中国赔偿。对这样的开明政府,中国还不积[极]配合支持日本政府这一正义主张。
  日本右翼势力叫嚣要追查细川首相承认侵略,谢罪和赔偿的责任。如果及时支持细川首相,鼓励进步势力,压抑右翼势力。
  现在中国政府实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还是“民为贵,君为轻”。希望中国政府能把当年受苦难的父老兄弟姐妹的索赔者划为“民”的范围,而要“贵”一些。别把这部分人划为“化外之民”。
  改革开放主要发展“生产力”还包括“富民政策”。如果民间索来这1800亿美元,不是经商,就是投入生产,还有大部分归国家,不也就是发展生产力吗?当年嗷嗷待哺的受难的父老兄弟姐妹也能随着社会发展大潮进入小康。
  咱们再回顾一下历史:当年由于英法的绥靖政策,退让外交,坐视希特勒的扩张,从而酿成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所以退让外交并不是真正和平外交。
  当然中日友好要高瞻远瞩21世纪,但是这些基础工作不打好,21世纪中日友好就没有保证。可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我们这些职小言微发发议论而已,谈谈自己看法。您是当代的世界知名人士,国内国际有些威望,国家有时候还能听取您们的一些意见。
  日本细川首相不久的将来,恐怕要来中国访问,世界各国领导,纷纷向日本政府提出意见。前些日子,日本首相细川访问韩国时,韩国总统金泳三就曾要求日本政府公开谢罪,公开赔偿。别的国家领导人能对索赔的华民向日本进一言,而我们屹立在东方的巨人——中国领导人为什么不能为当年受苦受难的父老兄弟姐妹进一言呢?中国的天机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不可泄露,这无字天书也应该让老百姓知道知道。
  这对日索赔也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可以说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对日索赔,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也应该请中国政府,解放思想,胆子要大一些,步子要快一些。
  对编织的谎言“说您被捕了!”这不仅索赔者们对您的关心!也是对索赔者的本人及其家属子女的关心,今天参加索赔虽然不能像过去参加抗日那样危险性大。但对您关心也不无道理。中国政府对索赔工作的暧昧态度、政策多变使老百姓不放心。在那痴狂年代[全]在时间,多少人因为受日本害的问题,有的真的投狱,有的折磨得死去活来。心有余悸。
  就我个人来说,多少人对我说:“这么大岁数啦,还跟他们扯这个干什么?能要来吗?这次索赔者普通吁事,我觉得对日索赔是一种正义事业,伸张正义,略尽自己菲薄力量,索赔到底!
  我们所经历这些痛苦,您要比我们更多些,更大些!
  日本不承认还存在索赔,中国政府不敢支持,甚至阻挠,我们就在这种缝隙中工作着。
祝福
新春志喜,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现在参加索赔的同志虽然不多,但他们都要拿出很大勇气冲破社会上的种种阻力,所以要珍惜这些同志爱护这些同志)
(据报道细川内阁新的政改体制未获议会通过)(12票之差两种可选:①细川内阁全体阁僚总辞职②解散议会重新大选。说明日本右翼势力相当顽固,不可等闲视之,细川内阁政改方案获两院批准,这是一场危机但还会有曲折)

罗平凡
1994年1月 日

  上次答应的人我都尽量了让他们给您和日本大使馆直寄书面材料,我这里让他们补报材料。有的寄来了,有的还没寄来。(我这里只起备查作用,因为这些人大部分都是您发展的。)
  这次我改变了方法,只有收到钱和书面材料才准许签名。
  接到第二次名单后就求王书刚无偿复印件,复印件出来后到向各省市发通知办理签字,大连人多我已写好经夏家纲,让他就地联系特别带有△符号,白轩、祁丽芳、东华三人,信息还没有反馈回来。各市县的同志等到签名后有所了解,再为汇报。

信早已写好,只等复印件,所以迟谈至今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的申诉书

日本国诸位先生、女士:
  您们好!
  我是一名日本侵华期间受害者之一。我以自己在日本侵华期间亲身经历过的悲惨遭遇,控诉日本侵略者的种种罪行,并申诉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受害赔偿。
  我原名叫罗永年,(现名罗平凡)于1939年入伪中央师道训练所学习。同年9月,赴日本教育视察,在东京小石川区御殿场アパート(公寓),参加了由在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留学的于尔金和刘世恒所组织的“抗日大联合”。
  1941年12月30日,日本宪兵队在中国大逮捕,制造了闻名的“侦星工作1230事件”。我在1942年2月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日本宪兵队逮捕。捕后,经奉天(现在的沈阳市)日本宪兵队本部押送到哈尔滨日本宪兵队本部,关在哈尔滨市道里分监拘押死囚的“独居监”(俗称小号)。关押期间倍受酷刑。
  当时,正是东北滴水成冰的严寒季节,囚室无任何铺盖,只能栖身于冰冷刺骨的水泥地上。监狱的地上爬满了白色的饿虱。我们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由于冻饿虱咬,浑身长满疮疥,奇痒难耐,脓血遍身,惨不能生。当年很少有人活着出来。
  1942年,“侦星工作1230事件”的人被哈尔滨伪高等法浣判决:
  王鸿恩:黑龙江省伪呼兰县协和会长,死刑。
  刘世恒:日本东京帝国大学,黑龙江省开拓厅,死刑。
以上二人被绞死在道里分监。
  无期徒刑三人,15年有期徒刑5人,10年有期徒刑11人,7年有期徒刑1人。
  这些人被关押在哈尔滨香坊监狱,不仅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且镣铐加身,每天吃不饱,穿不暧,做着牛马般的苦役,直至日本投降。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时,接管了哈尔滨监狱的关东军下令:除日本人外,中国人一律不准进入监狱。
  当时,监狱里关押着1千多名政治犯。由于接管监狱的关东军没有接到释放被关押者的命令,不敢放人,但是又怕这些人暴动,遂生毒计:佯称有土匪要突袭监狱,诱逼被关押者越狱逃跑,然后开枪射击,能打死就打死,逃跑的也不负释放责任。(当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监狱就是这样枪杀了所有政治犯)。
  8月15日晚,关东军荷枪实弹,在监舍内外巡逻。当时,监狱里有位叫浅野虎一郎的看守长,是个富有正义感的日本军人。他同情中国政治犯,在监狱的日本人中也颇有威望。浅野看守长告诉我们:“如果关东军让你们‘突围逃跑’,我来接你们,要紧跟着我,千万别离开一步。”
  8月16日早上,浅野先生以挖野菜为名,把我们9个人带到监狱大墙外东边的树林子里。当时监狱大门口支着四挺机关枪,组成火力交叉网,整个监狱一片杀机。浅野先生说:“我现在以一个日本人的身份想法释放你们。这次战争是日本军阀挑起来的,日本人民是无辜的。”他环视着周围严密把守的关东军,知道不能让我们立刻逃走,只好又把我们重新领回监狱,但表示一定想办法帮我们逃出这个人间地狱。
  第二天,由浅野先生出面同关东军交涉,愿意以一个日本人的身分释放我们,如果日本政府追究释放责任,他将以自己身家性命担保。
  因为一次性释放人多目标大,怕关东军开枪阻劫,只能三三两两地分批逃出虎口。
  从1942年初到日本投降,我们在监狱里遭受磨难三年之久,死里逃生,险遭杀害,从身体到精神,从皮肉到心灵,受到了残酷的摧残与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为此,我们这些日本侵略军的受害者坚决要求日本政府给予500万元的受害赔偿!(每人500万日元)
  日本侵略者曾使中国生灵涂炭,千千万万无辜百姓惨遭杀害,这是任何赔偿都无法抵偿和弥补的!
  我们相信,所有具有正义感的日本人民一定能赞成我们的合理要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正义的日本人会重道重理!
  谢谢诸位!

日本侵华期间受害者:罗永年
(现名罗平凡)
199 年 月 日

附:侦星工作1230事件哈尔滨入狱名单

日本国驻中国北京大使馆并转日本国政府

  兹证明我校罗平凡同志(建国前参加革命已退休),于1939年入伪中央师道训练所学习,同年9月赴日本教育视察。于日本东京参加留日学生所组织的“抗日大联合”。
  1941年12月30日该组织被日本宪兵队所破坏称:“侦星工作1230事件”。
  罗平凡同志(原名罗永年)于1942年2月2日被日本宪兵队所逮捕在哈尔滨入狱,直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为止。险遭杀害。遇救始脱险出狱。(见伪满洲国司法部行刑司东北地区政治犯名簿)
  罗平凡同志提出的《向日本要求受害者赔偿申诉书》所具内容属实。特此证明 附:《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申诉书中、日文各一份》

辽宁省文化干部学校(章)
辽宁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章)

  附:侦星工作1230事件入狱者名单

侦星工作1230事件哈尔滨入狱名单

王鸿恩:黑龙江省伪呼兰县协和会长 死刑
刘世恒:日本东京帝国大学 黑龙江省开拓厅 死刑
以上二人均被绞死在哈尔滨道里分监
孙凯:伪长春法政大学 伪黑龙江省依兰县检察官 无期徒刑
夏云步:伪长春法政大学 伪黑龙江省克山县审判所 无期徒刑
杨顺有:日本东京工业大学 伪鞍山昭和制钢所工程师 无期徒刑
孟宪荣:哈尔滨医科大学 伪哈尔滨赤十字病院外科大夫 15年
周芳:伪铁路学院 伪哈尔滨铁路局机务队司机 15年
罗富雍:伪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工大助教 15年
罗明哲:伪吉林高等师范 哈尔滨二高教员 15年
罗永年(现名罗平凡) 伪中央师道训练所 黑龙江省巴彦县实验校首席教谕 15年
刘克济:日本京都帝大 伪哈尔滨农大教授 10年
许长林:伪哈尔滨农业大学在学 10年
蒋春沂:伪铁路学院 伪哈尔滨铁路局机务段司机 10年
朱毓檀:日本东京麻布兽医学院 哈尔滨警察局卫生科 10年
孟宪林:伪长春法大在学 10年
高云峰:伪哈尔滨小学教员(病死在狱中) 10年
康万长:黑龙江省双城县农民 10年
王际青:伪铁路学院 北安铁路局电务段 10年
梁先维:伪黑龙江省哈尔滨电场 10年
何正卓:日本高等商船学校 伪哈尔滨江上军中尉 10年
孙志:伪铁路学院 伪哈尔滨铁路局列车长 10年
唐元武:伪长春工大 伪哈尔滨江上军技师 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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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屠杀(OM), 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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