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092
写信日期:1993-01-06
写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受害日期:1939、1943
受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写信人:陈洛民
受害人:陈洛民
类别:轰炸、其它(AB、OT)
细节:我家住金华市在1939年遭日军轰炸,1943年金华沦陷后,文昌巷的房子被日军烧毁。
童增同志、陈、杨、王三位同志:
提笔先感谢!
您们强毅精神为遭日本军国主义侵华造成民间直接损害要日本负责赔偿1800亿美元以弥合一些二国良心上创伤,这一种无私无畏、秉公执言对侵略者都会感到侵略者后果是很不好下场的,使后世应该放弃武力侵略有很大教育作用。回忆八年抗日战争,我家直接损害向您简单申诉一下,我家原住金华仓茅亭街五十三号,抗日初遭炸弹炸无防城市,金华我家于1938年逃义乌乡下,1939年到金华看看原住宅已被军队驻入,我父亲将一些小家具许多生产工具铁器迁到文昌巷姓刘厅内西厢停放,那是我家房子,占地面积60平方米加公用面积约20平方米,是厅屋质量还好的。1943年冬父亲到临安横街我处说金华沦陷后情况,文昌巷(后白塔地名)房子被日本人烧掉了,东西一点没抢出,当时日本人要这一带地方,叫老百姓迁出,大家都不肯迁(无力迁),有一天我父亲外面回来看见日本兵守着火烧着,看他烧了的,我父亲六十多岁,根本无力量去抢点出来,房内生产作坊铁器该好几担,家具、用具办办该几十担米,房子照现值该十万元,又火车站西林寺对面原来开钢丝铁床店后来你叔开遇信大运输行房子都被炸了,这座屋是铁路建时造的,占地五间,二层计十间,面积约壹百平方米,建筑面积贰百平方米,按现值该十五万元,就这二笔直接损害该二十五万元人民币,至于间接因战祸国难损害,那无法一一附述。我在抗战期间是在自由区是做“有力出力”工作。1946年4月回金华还有一些日军遗留下来痕迹如呜呼忠烈军马之墓,仁丹广告,遗留下来军鸽已经是野鸽了,我家后白塔(文昌巷那一带是残留废墟)的一带,还是一片瓦砾场,解放后建设的伟大成就,而且还有您们这样文人雅士秉公执言都得到人大重视,希望得到赔偿都可以将部分作为改善生活,部分做一些公益扶贫开支,我的一些朋友乡亲都又穷又愚,又缺文化,所以纠纷多端,是非丛生,一言不尽。又我父亲名叫陈汝梅,已殁,母亲,早殁,工商业家庭。我叫陈洛民,男,1918年2月19日生,景宁自治县林业局上标伐木场退休工人。1979年退休,有弟弟叫陈洛生,即陈海水,我家有三子一女(征难、征艰、征详,女儿小雪)妻子朱玉凤。
附录:日军曾到过义乌佛堂区赤岸乡、毛店乡(山荫、五指乡)曾抢羊,强奸许多坏事。1943年曾烧了山盆、下水碓、杨村、毛店等15个村庄,损失浩大,现在还有人能证实暴行情况,本地农民七十多岁的人现尚有人请得来这不遇一些小乡村经见实况可以看到一些侵略罪恶。
此致,谨此上呈
鉴誓并祝 秉公执言 名垂青史 各位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又需要登记费都请函知什么手续
浙江金华市水门巷30-6号
陈洛民呈(人名章)
19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