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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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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扫描序列号:s1062
写信日期:1992-09-26
写信地址:吉林省龙江市
受害日期:1936-02-10
受害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
写信人:李金和
受害人:李金和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是河北省安新县人,叫李金和,在我五岁时,即1936年2月10日我和家人正在家中,听到门外日本汽船疾驶,只听到枪响我就倒在地上,腿部被打伤,子弹从小腿肚穿出又进入大腿底部。

 

中国民间受害者
  要求日本赔偿联合会:
  我是河北省安新县端村东堤人(白洋淀)。姓名:李金和,虚岁57,在虚岁五岁时(1936年2月10日生),端午节的前一天(家乡人称为庙会)日本人汽船扫荡白洋淀,妈妈在清扫室内卫生(节前扫房)把我放在河边(门前),这时日本汽船突然在我家门前疾驶,只听有枪响,当即我便倒在地上(当时我拳腿坐地),虽然是孩提之时,但也完全可以较清晰的知道,随着枪响,我像被谁推到,接着用手触摸,竟看到模糊的血浆,在我的嘶鸣声中,父母与众乡亲赶来,妈妈捂着我受伤的腿,当时昏死过去,许久才醒来,经查看,子弹从小腿进去,又从腿肚子穿出,然后进入大腿底部,子弹方停留在里面。
  之后,由我大舅陪同父母亲,把我送入保定俄斯罗医院(拼音如何不清),历经一个多月的治疗方出院,出院之后,又多次犯病(腿肿涨、疼痛、发炎、化脓……)其痛苦不言而喻。大腿至今酸涨,子弹是否取出不清,几年来还患有血栓型静脉炎,医生说是外伤引起。
  今天,中日虽然友好,但是,一个无辜的幼儿在日侵华之时竟遭如此不幸,甚至终生痛苦,民族仇恨,实令我难消。
  如何赔偿于我,相信你们是公正的。
  急盼回音,谢谢。

延边东乡阳川勘探605队
李金和
199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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