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979
写信日期:1992-10-10
写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周友曙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在杭州大学工作,看到《读者文摘》上转载您的文章,感谢你做的有意义的事。
童增:
您好!
我在杭州大学化学系工作。前天在《读者文摘》上看到转载李佩钰写的“历史没有忘记——国人向日本要求受害赔偿纪实”的文章,(想起了中日建交前后一段时间的一些传闻)使我深感你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可惜你与一些人已经做了大量艰苦繁杂的工作,我已经帮不上多少忙了,可我心里还是激动不已,给你来信,问问不知还有没有需要我做的事,我一定尽力。(本人四十五岁,健康,能干跑腿、苦力等文字资料的保管、汇编、撰新闻、杂文也能写写,也懂一些经济,会算账,不懂法但懂道理。)不取报酬,望笑纳。
另外,我有个想法和你说说:我们现在在用人、用工制度上真不像话,我颇有微词。现在有些用人单位、个体,自己养在那里,不干活,甚至玩乐,用低工资雇人干活,这是剥削。我非常愤怒的。有的农民干干一个月只能拿到七、八十块钱,应该有人呼吁,付最低工资应该有个限度,这个限度应包括个人生活费和成家、养家、住房、医疗保险、养老、再教育等等方面。你付不起最低额度的工资,你就自己干,自己忙,不能认为有人愿意,就可以随心所欲。国家应该管起来,像农村来的农民临时工,一点保障也没有,现在年轻,没病,把日子混过去了,但是以后老了,病了,娶不到老婆,怎么办?最后还是国家的事,在社会上形成一股不安定的因素。因为他们再回到农村,连农活都不会干了,有的还在用童工,十三、四岁,正是长身体、知识的时候,等等不多说了。
这里再请教一下,你搞“索赔”的事和“人大”打交道,也实际上与政府打交道,这个关系怎么处理?我想这些都是政府的事,会认为你多管闲事的,这里也不便多说,望点迷津。
童增,我佩服你,有真为百姓做点事的事,只需吩咐!
此致
敬礼!
周有曙敬上
10月9号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