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832
写信日期:1992-12-09
写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林田汝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在日本侵华战争中多少中华儿女屈死于日寇的刀下,身为炎黄子孙有职责要求日方赔偿受害折的所有损失,支持索赔,愿为索赔尽一份力。
童增:
您好!
不管这封信您能否收到,但我难以抑制激动的情绪,用笨拙的笔写下我对您的敬意。
我是一个已满二十周岁的青年,刚刚结束高中生活,开始了‘大学’生活。于近日,我在阅读总第135期《读者文摘》时,发现了李佩钰撰写的《历史没有忘记——国人向日本要求受害赔偿纪实》时,心中那份激动,那份感慨,竟使我竞夜未眠!
童增先生(我不知道这样称呼是否可以),这篇纪实文章激发了蕴藏在我内心深处的痛苦:
在日本侵华战争中,多少中华儿女屈死于日军的屠刀之下,南京大屠杀——30万同胞的血!被蹂躏的成千上万妇女的债!被烧毁的亿万家的债!……
眼前似乎出现了[携]儿带女的人群,被凶神恶煞的日军用枪杆子打折,用刺刀逼着,赶往屠杀地;头脑中展现出那骇人听闻的细菌战!……是的,怎能忘,怎能忘这笔用血写下的债?!作为炎黄子孙,作为中华儿女,这耻辱永铭心头。
中国人的光明磊落,坦荡胸怀为世人所称道,周总理“为了促进中日友好,撤销对日本要求战争赔款”的铮铮豪言,表现了中华儿女的大度,展现了东方巨龙人的风采!但,的确,我们的总理并没有说不要受害赔款!死难于日本屠刀下的无辜魂灵不能忍受这不白之冤,“他们”有权要求赔款;受尽欺辱,受尽折磨,免于死难的人们有权要求赔款!这是铁的[事实],是血的见证,[作]为中华儿女,也必须用‘铁’的行动来履行这职责——要求日方赔偿受害[款]。我们应要日本政府不仅仅有口头上的道歉,更要日政府拿出实际行动——赔偿受害[款]。
也许,没有您的提文,童增先生,中国人民将继续蒙受着这笔血债的巨额损失。是您,唤醒了正处于梦中的人们;是您,唤醒了受过欺凌的中华,使中国人明白——应要求日方赔偿受害赔款。童增先生,受害的中国人感谢您,整个中国感谢您!我怀着深深的敬意向您敬礼!
顺便问您一个问题,童增先生,中国的近代是一部耻辱史,一部用血和泪写成的历史!侵犯中国领土,毁坏中国古迹,残害中国人民的不仅仅是日本,还有‘八国’——德英美法,请问,我们是否应该向他们要求受害赔款?童增先生,‘北京人’‘颐和园’……这些古迹悲[惨]结局,是否要求赔偿?
童增先生,不管您是否收到这封信,不管您看到这封信后会不会笑我的幼稚与荒唐,笑我的笨拙与鲁莽,我还是怀着激动不安的心情写了这篇蠢话,并将它寄出。
最后
深深地鞠躬。
林田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