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776
写信日期:1993-08-04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2-02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获鹿县
写信人:胡增禄
受害人:胡德禄(胡增禄的哥哥)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的哥哥在获鹿县养病被日军抓走至今下落不明,我的父母亲过度悲伤精神受到严重创伤。为此特提出索赔。
中国人民受害者事由
我叫胡增禄,籍贯河北省元氏县仙翁案后街人(现名后仙村)。一九四二年二月日军侵入我村时,我的哥哥胡德禄在获鹿县常河村养病,你军去常河把人提走,至今无下落。我的哥哥肯定已不在人世。至于如何死在日军手中,不得而知。我的父母亲过度悲伤,精神受到严重创伤,直到去世精神始终不正常。当时我父母年近六十多岁,我才14岁,生活非常困难,为此特提出索赔生活费15000元(按照我兄应负责养老人义务)及我父母亲的医疗费6000元,总计索赔21000元
人民币所索赔金额予以保值。
索赔人系受害人之胞弟 胡增禄
邮编051131
住址 河北省元氏县前仙乡后仙村村民委员会
上述情况属实
199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