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635
写信日期:1992-06-10
写信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
受害日期:1938
受害地址:江苏省宜兴市
写信人:吴多清
受害人:吴孝生(吴多清的父亲)
类别:谋杀、劳工(MU、SL)
细节:1938年父亲被日本军抓去当挑夫,挑的都是日寇掠夺来的物资,犹豫生性胆小全身哆嗦抗物无力日本兵便把我父亲残忍枪杀。父亲死后我们家丧失了唯一的劳动力,过着清苦,食不裹腹的日子。这笔账日本政府必须给我们相迎的补偿。
童增同志:
您好!
从92.5.19《报刊文摘》报上间接得悉:您是代表中国民间拟信“向日本国提出战争损失赔偿要求”的意见书,我们兄妹五人(吴顺清、吴多清、吴顺妹、吴顺珍、吴顺英)皆愿意亦在其书上面签名,未知如何实现,请指教为盼。
此致
敬礼
江苏省宜兴市十里牌大巷村人氏
吴多清上
1992.6.10
通讯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纸制品厂
吴多清收可也
附言:我们同日本帝国主义有杀父之仇。我们亦拟向日本国提出“杀父之难”的祭奠与赔偿要求。
兹附上“申述书”副本壹份,以供参考,请指教为幸!(原文尚未寄出,望指教!)
要求日本国给于我们“杀父之难”的祭奠与赔偿
申述于下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宜兴市十里牌乡大巷村人氏。追忆往昔,凄惨之事,历历在目,不胜感憾。1938年冬,我们可尊敬的父亲吴孝生先生遭到了日本侵华军的无辜枪杀,含冤遇难至今,一直未能得到要求日本国给予昭雪祭奠、赔偿损失的机会。故而,我们兄妹五人一直积悲愤与不平于胸怀,至今难以忘却。
当时我们父亲吴孝生,稍有文化,职业务农,年龄刚到36岁,正值步入壮年之列。为救援一亲友,(我们父亲的姨夫,从宜兴城里逃难下乡,由于携带物件笨重,便丢寄中途三里桥处)于1938年冬天的一个将近太阳落山前的时刻,他偕姨夫两人结伴前去宜兴城北部三里桥处,取拿抛寄之物。行到三里桥两侧汤渡村前的大路口,不料正巧遇到一群日本侵华军散兵,正追赶逃民,强捉为脚夫,扛挑掳掠来的猪羊鸡等物资,须押运到宜兴城里的据点那儿去。当时我们可怜的父亲由于生性胆小害怕,全身抖索,扛物无力,行走困难,以致当即遭到了日本侵华军以野蛮、残忍枪杀!(死后收尸时,看到他左胸口背后有一个窟窿,在其皮夹袄里拣到一颗手枪子弹头;我们父亲口中咬有泥草根,两手指甲里都扒曲脱壳,死状极惨。)于是,我们父亲含冤死于非难!实在悲惨之至,痛心至极。
当时,我们一家尚有六口人,其中有我们兄妹五人和一个母亲。老大吴顺清(年仅十一岁),老二吴多清,大妹子吴顺妹(后改名吴秀芬),二妹子吴顺珍,小妹子吴顺英(当时,她尚未满月。)我们母亲吴门钱氏,(后取名叫钱素贞,她已于1988年作故了。)1938年以后我们家由于失去了父亲的主要劳动力,我们兄妹五人是一群穷苦孩子,仅靠一个小脚伶仃的母亲扶养长大成人。家境既穷又苦,食不裹腹,衣不蔽体,生活极端的贫困,日子实在的难熬,过着牛马不如的悲惨生活。兹今真不堪回首追忆往昔的苦难生活了。悲哉!痛哉!!
这个历史帐,该由谁来负责?!我们要求得到应有的补偿!
此致
日本国驻北京大使馆!
申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民:
吴顺清 吴多清
吴顺妹 吴顺珍
吴顺英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十里牌大巷村
199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