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631
写信日期:1993-04-07
写信地址:湖南省津市
受害日期:1943-10
受害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县级市)
写信人:余学伯
受害人:余学伯、余林涛
类别:其它(OT)
细节:1943年10月猖狂的日本侵略军侵略我村,母亲带着三个幼小的女儿逃离家乡家里只留下大哥和二哥看屋子,一天下午亲眼目睹一群持枪的日寇进家抢掠所有的财务和粮食,杀死牛猪,烧毁我家房子。日本政府要赔偿我家的所有损失。
尊敬的童增先生:
您好!
首先请允许我们代表湖南省桃源县九溪乡双龙村的父老乡亲们向您致以最亲切的问候!
最近我们从报上获悉“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在行动”的消息后,很受启示。因为我们家在一九四三年十月深受日本侵略者掳抢财产、烧毁房屋的残酷迫害,因此我们特地写了向日索赔请愿书寄交给你,敬请转交日本国政府。
日本军国主义侵略军“三光”扫荡,发动侵华,使千百万中国同胞惨遭杀害,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深恶痛绝,“受害索赔刻不容缓”。
童增先生,您在报上多次发表文章,发动受害者积极控诉,这种行动是维护世界和平,捍卫“国际法”的尊严,充分表达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心愿,特别是代表了中国几千万受害同胞的迫切要求和希望。我们深信中国民间对日要求赔偿不久将成为现实,我们表示以实际行动坚决支持。
我们在写受害要求赔偿请愿书的同时,发动了本村很多受害者,大部分受害者正在积极书写索赔请愿书,但是还有少部分受害者有顾虑,不知道往哪里寄,和认为要求日本赔偿难以实现,在此敬希童增先生在百忙之中给予回信指示。
此致
敬礼
受害人:湖南省桃源县九溪乡双龙村
余学伯 余林涛
一九九三年四月七日
注:希望童增先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我们双龙村采访
落实、联系人:余学伯
邮编415700
民间日本战后“受害索赔”
请愿书
受害人:余学伯 余林涛
通讯地址:中国湖南省津市湘澧盐矿 余林涛收
邮编:415400
一九九三年四月三日
要求日本“受害索赔”请愿书
致日本国政府
日本战后国际赔偿会:
我们是两名已失去父母、胞兄的中国公民,名叫余学伯、余林涛(俩兄弟其弟余林涛现在中国湖南省津市湘澧盐矿设备处工作),现年63、54岁,现住中国湖南省桃源县九溪乡双龙村。一九三一年至一九四五年间,日本侵略军全面发动侵华战争,到处烧[杀]、奸淫、掳抢,“三光”扫荡侵入我们的家乡(当时称六保十甲)使我们全家六口惨遭蹂躏。
一九四三年十月,猖狂的日本侵略军快进村时,母亲带着三个幼小儿女逃日本,离开了家乡,在外东躲西藏,流离失所,家里只留下大哥和二哥看屋,躲在屋后的高山密林中。一天下午,目睹一群持枪拿刀的日本侵略军打入我们的家,残暴掳抢,杀死牛猪,然后放火烧屋,将我们家祖传的古董房屋烧成废墟,化为灰烬,真乃,有屋不能归,有家不能回,我们儿女母亲抱成一团,不知哭了多少时[辰],此情此景,催人泪下……
日本侵略军残暴猖狂掳抢、烧毁我们家的房屋及财产损失经过分类核算,数据是:
1、房屋:全木质雕刻,暗楼大瓦屋一栋,上下二层,共18间,计450平方,按每平方260元造价计人民币117000元;
2、财产:抢走银元365块,折合人民币4745元,烧毁古董家具二套,每套折合人民币55000元,二套共计人民币110000元;
3、家神座佛一僧(观音菩萨),高50厘米,价值人民币10000元;
4、谷仓二间,容计25平方计人民币6250元,仓内稻谷12000公斤(相当当时计量160担)折合人民币7200元;
5、食油360公斤,按每公斤4.4元,计合人民币1584元;
6、四旁风景林木320株(松、杉、株、柏树)计36立方米,每立方米价500元,计人民币18000元。六项总计损失计人民币274779元。
以上是日本侵略军袭击我们家,残暴掳抢,烧毁房屋及其财产、风景林木的滔天罪行,我们和全国受害者心情一样,对日本侵略军深恶痛绝,它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受害索赔,刻不容缓,根据“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对各战胜国支付赔偿的国际法、国际惯例”和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一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日中战争的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损失的原则”和以后中国政府领导人多次向日本提出民间索赔问题,要求日本政府认真赔偿。为此,我们受害者强烈要求日本政府按上述如数赔偿人民币274779元。赔偿见行动,赔偿见真情,这完全符合中日两国人民的心愿,有利于中日两国人民长期友好,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
中日和平[邦]交友谊万岁!
当时证明人
罗良成:69岁(人名章) 黄元卓:76岁(人名章) 黄德运:71岁(人名章)
黄雨成:76岁(手印) 胡益在:64岁(人名章) 黄顺成:68岁(人名章)
罗月桂:66岁(人名章) 余大均:58岁
(人名章)
属实
93.4.4
桃源县九溪乡双龙村民委员会五龙村民小组(村委章)
属实
93.4.5
桃源县九溪乡人民政府双龙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情况属实
93.4.5
桃源县九溪乡人民政府(政府章)
受害人:中国湖南省桃源县九溪乡双龙村 余学伯(人名章)余林涛(人名章)
一九九三年四月三日
注:通讯地址:中国湖南省津市湘澧盐矿 余林涛收
邮编:41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