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629
写信日期:信中未提
写信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受害日期:1938-07-23(农历)
受害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写信人:梅神宝
受害人:梅神宝的三姨及同乡
类别:谋杀、强奸(MU、RA)
细节:日本兵来到我村强奸妇女,我三姨被日本兵逼至水中淹死,给我家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灾难和损失,特要求赔偿。备注信封丢失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本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给和平的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灾难,也给我家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灾难和损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特要求赔偿。
情况如下:
中国农历一九三八年农历闰七月二十三日上午,日本兵到我村强奸妇女,我三姨被日本兵逼至水中,被水淹死,两日本兵要我三姨不死不走。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战败投降,根据《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菠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日本必须赔偿民间的一切损失。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认真考虑,切实赔偿,以利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
受害索赔人:中国公民 梅神宝(手印)
湖北省武穴市太平乡邢元村十一组